不用签字也能解约? 德国推出新规定 解除合同更方便

签订手机合同时往往很快就搞定,可是要想解约就没那么容易,要经过书面申请、亲笔签字,然后通过邮寄或传真书面申请解除合同。如今,解约合同变得更方便了。

根据德国的新法规,解约合同不再需要签名,只要有文字说明就行,用户不但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等解除合同,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新规适用于10月1日之后企业与私人消费者签订的所有手机、电费、无线网络等合同,通过网络签订的合同也适用,但工作和租房合同、还有公证过的合同是例外。

需要注意的是,顾客在写解约信时,明确给出合同签订者姓名以及想要解除合同的愿望,不再需要用户签名。用法律专有名词来讲,只需“Textform”( 文字形式 ) 就够了,不再需要“Schriftform”( 书面形式,需手写签名)。即使合同对方这么要求,也不用签名。

解约后必须有确认信

虽然解除合同无需签名了,但是消费者得注意,收到对方的确认信才算正式解约。如果通过寄挂号信和发传真的方式解约,一般比较容易收到回信。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或短信的方式解约,也必须得到对方的确认信才行。

据《法兰克福汇报》报导,为顾客免费提供解约范文的公司Aboalarm的老板Bernd Strom表示,消费者应该积极要求供应商给予解约确认。为了以防万一,他建议消费者最好还是采用寄挂号信,或传真方式。

从原则上讲,那些看中建立长期客户关系的公司,不会在解约方面进行刁难。而 一些手机供应商等,经常通过特价产品来招揽客户,往往不容易“放过”消费者。Bernd Strom对此进行了总结 :一般提供商的产品越糟糕,越难解约。

查找信息要上官网

据报导,一些公司收到解约信后,会给客户打电话,在确定顾客是否解约的同时,也想顺便借机留住客户。同时,这些公司已经保存了客户解约信的地址,新规上路后,它们收集的信息可能就变成用户的电子邮箱地址,或者手机号码。

此外,很多想解约的顾客可能有这样的经历:在网上的论坛查找了对方公司的电邮地址,或者电话,然后发送了电子邮件想要解除合同,但一直没回信,或者打电话一直不通。

因为消费者在网络论坛上看到供应商的邮箱地址,并不一定是正确的,所以一定要到该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查看信息。

大纪元记者祝兰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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