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院:香烟自动贩售卖机不需贴恐怖图片

近日,慕尼黑地方法院针对支持禁烟组织(Pro Rauchfei)的一项控诉作出判决:超市的香烟自动售货机上不需要张贴戒烟恐怖图片。
为了减少吸烟人的数量,欧盟规定从2016年5月20日起,烟草制造商们必须要在烟盒表面印上例如早产的婴儿、吸烟者被尼古丁熏黑的肺部或脱落牙齿的口腔等恐怖的照片。目的是让烟民们认识吸烟的危害,从而戒烟。
然而,坐落在拜仁州的支持禁烟组织认为仅仅这样做是不够的。因为德国的街道上有超过30万台香烟自动售货机,这些机器的上面都没有这样的图片。此外,超市的香烟自动售货机上也没有戒烟恐怖图片。顾客只有在决定购买香烟时按下自动售货机上的按钮,并在香烟盒掉落在传送带上之后才能看见图片。支持禁烟组织认为这样对吸烟者的震慑力不够,于是对慕尼黑的两家超市提出了起诉。
超市方面则认为,顾客从拿到香烟至付钱的过程中有足够的时间去观看照片和阅读吸烟有害健康的说明。而法院这次站在了超市的一边。法官认为,香烟自动售货机不属于产品包装的一部分,上面没有恐怖图片并没有违法欧盟的规定。于是将诉讼驳回。
支持禁烟组织不服判决,决定向拜仁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组织主席埃尔默(Siegfried Ermer)向媒体表示:“我们决定开始做一件事情就绝不轻言放弃。”“在食品超市内销售烟草本来就是一件极不合理的事情”,他说:“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会上诉至欧洲法院。”
【大纪元2018年07月08日 记者樊伊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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