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案例:受欺负后暴力还击合法吗?

在孩子不成熟的世界里,很多小事都可能成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导火索。例如,被别人嘲笑长得胖,衣服不好看等等。在成年人看来是无所谓的事情,可能对孩子来说就是沉重的心理打击。德国人常用“Mobbing”这个词来形容这样的事件。“Mobbing”一般指在学校里或者工作中受到别人的蓄意刁难、欺负或者歧视等,因此给受害者带来精神上、心理上或者身体上的伤害。

柏林一所中学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因受到同学嘲笑而引发的暴力事件,2012年, Charlottenburg区的一所中学里,一个学生在另一个学生的头发里发现了虱子,并嘲笑他。被嘲笑的学生感到受到了挑衅,于是动手打了对方,最后两个人扭打到一起,都受了轻伤。事件发生后,这两名学生都受到学校的警告。受到嘲笑的学生父母对这个结果不服,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属于受害者,不应该因此再受到学校处罚。

于是,这对父母将一纸起诉书送到了法庭。法庭驳回了起诉,认为在这起“Mobbing”事件中,受到欺负的学生不应该使用暴力进行反击。如果一名学生因为受到欺负或者排挤而进行暴力反击了,那么他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简而言之,只要使用了暴力将别人打伤,那么不管是什么原因,也不管之前是否受到了多大的委屈,都是错的,就要受到惩罚。

大纪元记者穆华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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