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轮岁月号死者增至121人

南韩联合新闻通讯社报导,据海洋警察厅今天透露,岁月号客轮船长和船员等15人在没有及时疏散乘客的情况下,先通过船员们熟悉的船内捷径通道,集合到5楼的驾驶舱后,乘坐最先到达事发地点的救生船逃离客轮,导致大量乘客错过最佳逃生时间。

海警1艘救生船16日上午8时58分接到求救信号后,于上午9时30分最先抵达事发地点。这艘救生船抵达时,岁月号已向左舷倾斜近50至60度。船长等10名船员9时38分与海上交通管制中心进行最后通话后立即撤离客轮,与第1批获救乘客一同坐上这艘救生船。

然而,他们却在撤离10分钟之前的9时28分,向乘客广播通知“船舱内更安全,请在船舱等候”。

经证实,岁月号15名核心船员全部获救,船长李俊锡在逃生后,竟隐瞒自己的身分,在附近的1家医院休息,期间还设法烘干被浸湿的纸币。

李俊锡在事发当天下午5时40分接到海警方面的救援指示后,才前往事发现场参加救援工作,但为时已晚。

报导并指出,南韩检方和警方联合调查本部21日拘留了岁月号的1等航海师(大副)姜某、申某、2等航海师金某和轮机长朴某,并展开调查。他们涉嫌遗弃致死罪和违反“海难救助法”。

在调查中,4人中有部分人员陈述事发时未向乘客发出紧急疏散令,但部分人员称船长已发出紧急疏散令,因此调查本部将对此进一步调查。

据南韩现行“船员法”规定,当船舶遇险时,船长有义务为保护人员、船舶、货物竭尽全力。若船长没有为救助船上人员尽职尽责,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22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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