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妇带幼子回中国 美国爸爸倾家荡产寻儿

据雅虎新闻报导,这起案件发生于去年5月份,34岁的美国犹他州居民布莱恩•梅德(Brian Meid)是一名信息技术人员,他的华裔前妻名叫余纳(Yu Na,音译),两人去年离婚,并协议4岁的儿子由双方共同在美国抚养。

前妻带儿子回中国后不再回美国

去年5月4日,余纳征得了梅德的同意后,带儿子回中国探亲,答应45天后回来,但至今没有回到美国。梅德说,他亲自送他们去机场,跟儿子拥抱道别,当时的确担心他们不会回来,但事情真的发生了,他的前妻实施了“国际父母绑架”。

此后,梅德将此事通告了美国国务院、FBI、美国国家失踪与受虐儿童援助中心、中国相关机构、律师,以及一家调解公司,但目前都没有结果,至今他的儿子仍在中国,前妻余纳拒绝让儿子回到美国。

余纳的家乡在中国大连,去年10月份,梅德前往大连看望儿子,同时跟前妻进行交涉,但只是和儿子相处了一天半,协商无果。

梅德说,中国没有签订《海牙公约》,所以问题就更难解决。《海牙公约》在国际范围内保护16岁以下、遭非法带走或扣留的儿童,迅速返回惯常居所地国家。凡是有签订海牙公约的国家,都可以要求将孩子遣送回居住国。

一年来,梅德花掉了5万多美元,加上之前离婚花费58,000美元,梅德已经用光了自己退休账户上的钱,并且还在欠债。Meid在网上发起了Crowd Rise募款行动,希望筹钱继续打官司。

 

违反监护协议触犯北美法律

父 母一方把孩子带出或企图带出美国,如果妨碍另一方的监护权,在美国属于联邦罪。去年9月4日,一名美国华裔女子刘文静(Wenjing Liu,音译)未经前夫同意欲私自带4岁儿子回中国并已经登上飞机,FBI接到报案并确认违法后,要求正飞到加拿大领空的班机折返回美国,刘文静在机场被 捕,被控“国际父母绑架”罪。

加拿大的情况和美国相同。比如,加拿大的林女士(化名)在同伴侣分居期间,擅自带着女儿回国,并将她留在国内,结果在回到加拿大之后,被警方控以绑架的罪名,判处9个月监禁。

但 是,美国或加拿大虽然可以起诉带走孩子的一方父母,却不能保证把已在国外的孩子交还给另一家长。比如,中国没有像其他很多国家一样签署《海牙公约》,所以 一旦孩子出境,就很难协商,上述梅德的案件就是这样。而华裔女子刘文静如果已经把孩子带出美国,其前夫路佛洛克也将很难再要回儿子。

2010年3月,加拿大华裔Linda女士带着儿子回中国探望老人期间,前夫王某带走孩子。Linda在中国报警未获协助,单独返回加拿大后报警,但因为案发中国,警方表示无奈。她寻求国会议员帮助,转至外交部,至今未有结果。

大纪元记者李默迪综合报导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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