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种不同情况
德国婚姻法规定,判决离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分居未满一年
双方分居不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准离婚,只有一方让另一方产生苦不堪言的痛苦时,婚姻才能提前解除。这里主要是指,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让另外一方无法忍受,比如家庭暴力、婚外情、滥用毒品、酗酒等。
2、分居满一年,不满三年
分居满一年后,法院可以判离婚,这里分为协议离婚与单意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即双方都同意离婚。
单意离婚:即只有一方提出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此时法院应审查婚姻是否已经破裂,如果是,那么法院可以准予离婚。实践中,通常法院都不会轻易判离,而是等到三年期满。
3、分居满三年
配偶分居已满三年的,无论是否有一方不同意,法院都准予离婚。
4、不准许离婚的情况
即使分居满三年的,法院也不一定判离婚,一个是出于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一个是对离婚后不能独立生活的配偶的保护。当然,在任何情况下,离婚都会对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一方造成一些问题,只有在离婚会导致问题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不接受离婚申请,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
二、关于分居的规定
在德国需要分居一年才能到法院离婚,但是法官并不会去调查双方是否真正分居了一年,而是相信离婚双方的陈述。
分居不一定必须有一方搬出去,两个人仍可以生活在同一个房檐下,但是生活起居分开。
三、找律师的问题
在德国离婚,找律师这一步是省不了的,因为德国法律规定,离婚双方必须由律师代理,并通过法庭判决。没有这一步,离婚是不成立的。如果双方对于离婚的各项事宜没有分歧,可以找一名律师,这样能够节省不少费用。如果争执不下,那么双方就需要各自找一名律师代理,在法庭上各自陈述,争取自己的权利,费用就会增多。
大纪元记者刘成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