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人必须使用自行车道 否则出事故要负全责

近日汉堡州法院做出一项判决:骑车人必须在自行车道上骑自行车,否则如果发生事故,一切后果将由骑车人承担。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个人在夜间骑车行驶在马路上,尽管在这条马路边铺有特殊的自行车道,但是他并没有在上边行驶。突然他摔倒了,他的自行车挂坏了停在路边的汽车。

骑车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说是一辆卡车行驶时离他太近,他为了躲避卡车才摔倒的。但是法官却认为,他没有在自行车道上骑车,也就是没有履行“自行车道使用义务”(Radwegebenutzungspflicht)。如果他当时在自行车道上行驶,他所说的卡车也就不会对他造成威胁,事故也就不会发生。所以他要为这起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的责任。(案件号:323 O 79/18)

自行车道使用义务

骑车人在什么时候必须使用自行车道?根据德国最新罚款手册(Bußgeldkatalog 2019)的解释,当自行车道通过交通指示牌标注时,骑车人则必须在自行车道上行驶。这个交通指示牌是一个圆形的蓝色牌子,上面画着一个白色的自行车,标志号为237(Zeichen 237 StVo)。

标志牌240和241

除了标志牌237外,还有标志牌240(Zeichen 240 StVo)和241(Zeichen 241 StVo)。

标志牌240是一个蓝色的圆牌子,牌子的上半部分用白色画着一位女士领着一个孩子,下半部分画着一个白色的自行车,两部分被一条白线隔开。这个标牌的意思是说,行人和骑车人要同时使用一条道路。

标志牌241也是一个圆形的蓝色牌子。牌子的左半部分画着一个白色的自行车,右半部分画着一位女士领着一个孩子,中间用白线隔开。这个牌子表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是分开的,它们之间会用一条白线隔开。

见到这两个牌子时,骑车人也必须在自行车道上行驶,同时要注意行人的安全。如果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35欧元的罚款。

在快车道上骑车

如果自行车道没有通过蓝色的牌子标示,骑车人则可以选择在自行车道或在快车道上行驶。但是要注意,如果在快车道上骑车一定要靠右侧行驶。当街道的两个方向都铺有自行车道时,通常情况下,骑车人要和汽车同一方向行驶,除非左侧自行车道画有两个方向都可行驶的特殊标示。

如果街道上没有自行车道,那么骑车人只可以在快车道上行驶,人行道(Fußweg)上是不允许骑车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10岁以下的小孩和陪同的家长可以在人行道上骑车。

【大纪元2019年10月10日 记者樊伊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王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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