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离婚常见问题(下)

分居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搬出去住,在一套单元房中也可以分居,即分开居住,双方不只是分床睡,而且不一起吃饭,一方不为另一方做饭,洗衣服等。但是法庭上,法官几乎从来不过问细节,而只是简单地询问一下什么时候开始分居的。

因为法律规定,到离婚的那一天,分居要达到一年或三年,所以一些家庭法庭允许在分居期限到期之前两个月时提出申请,因为从申请到真正离婚还要有最少两个月的时间。

在德国离婚是否必须通过法院?

是的。德国离婚法不承认协议离婚,法律规定“只有在婚姻一方或双方申请、由法院判决后,才能离婚。”换句话说,在德国,即使双方已经就财产归属、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了协议,也不能去婚姻登记处(Standesamt)离婚,而是必须通过法院。而在中国,只要双方同意并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就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而不需通过法院。

在德国离婚是否必须请律师?

是的。可以双方各请一个律师,也可以共同请一个律师,这就要看情况而定了。法律规定,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需要委托律师,如果双方已经在私下里就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等达成共识,那么另一方就没有必要再请一个律师。律师费按规定由双方分担,也可内部达成另外的协定。

如果离婚双方就上述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每人都需要请律师,当庭辩护,让法官来决断。当然,请两个律师的费用比合用一个要高,但是为了争到自己应得的权益、避免日后再起争端,花钱请律师还是值得的。

总的来说,德国法律更趋向于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比如,大多数母亲因为要养育孩子无法全职工作或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通常工资比男方低。有的母亲干脆做了家庭主妇,没有任何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离婚后男方应付给女方数目不等的抚养费,而且在婚姻期间双方交的养老保险在离婚时应平分,所以离婚通常对于男方来说是非常“昂贵的”。这虽然保护了女性的权益,但也使一些男士在结婚殿堂前望而却步,无形中增加了未婚生子和单亲家庭的几率,日后可能引发更多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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