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什么情况下允许在家办公?

很多自由职业者都在家里办公,但并不是所有的房东都同意将住房的一部分从居住变成了工作性质,有时候还因为这件事情,房东房客对簿公堂。德国联邦法院日前作出了一个对房客有利的判决(案件号:VIII ZR 165/08)。

案件是这样的:一位房东将一个两室公寓租给了一位从事房屋中介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房客在住房里处理工作上的事物,这引起了房东的不满,他援引租房合同里的条款,里面清楚写明,这个公寓只能“用来居住”。房主先用书面形式通知房客不许在公寓里工作,在房客没有作出反应的情况下,房主单方面无限期解除了租房合同。此官司在经历了三级法院的审判之后,德国联邦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房客的判决:虽然房客有义务通知房主他在此公寓内工作,但是房主在下列条件下也有义务允许房客在家工作:第一,房客没有雇用员工,第二,没有或很少有客户出入此公寓。

在这个具体案件中,这两条都符合,这位房地产中介商只是一个人工作,他在家里用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和客户联系,大部分时间只是在外面和客户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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