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暖气坏了 房客怎么办?

在住房合同中规定取暖期

什么时候开始供暖,什么时候停止供暖,一般来说都会在住房合同里写清楚。在德国,比较普遍的供暖时段是当年的10月1日到第二年的4月30日。供暖要充足,房间里的温度应该最高能达到22度,尤其是早晨6点到晚上11点之间要保证供暖。这是柏林州法院的一项判决中规定的(案件号:64 S 266/97)。夜里只需最高能达到18度即可。

供暖出了问题谁负责?

暖气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很多种,比如暖气不够热或者是太热了、供暖中断了、暖气漏水等等。这些问题应该由房东来找人修理并承担费用。但是如果是集中供暖,房客自己和供暖公司签订了合同,那么在供暖突然中断的情况下,房客需要自己去找供暖公司交涉。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只是负责暖气本身硬件的问题,比如暖气漏水等。

如果房东不管怎么办?

如果房客通知了房东暖气有问题,但是房东没有做出回应,此时房客可以给房东下一个“最后通牒”,说明在一定时间内如果房东还没有采取行动的话,房客就会自己找人来修理,但所需的费用要由房东来承担。这个时候房东很可能就会有所反应了,因为房客找人修理,一般都不会像房东那样仔细地比较价格和服务,因为毕竟不是自己的房子。如果房客最后实在没有办法,真的自己找人修了暖气并付了钱,那么费用应由房东承担。如果房东无法一下子将费用还给房客,那么可以从日后的房租里扣除。

不通知房东会有什么后果?

有的房客没有通知房东就自己找人把暖气修了,回过头来找房东报销费用,这样做的风险在于有可能无法要回修理费。也就是说,房客必须和房东提前打招呼,否则有可能费用自理。这是联邦法院的一个判决的结果(案件号:VIII ZR 222/06)。

如果找不到房东怎么办?

房东去外国度假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暖气坏了,房东的手机总是没有人接,天气又这么冷,总不能每天披着棉被等上一个星期直到房东回来吧。那么在这个时候房客可以自己找人解决这个问题,费用还是房东承担。这样做的前提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房东,但是又必须马上采取措施。相关情况可见明斯特地方法院的一个判决(案件号:4 C 2725/09)。

 什么时候可以减房租?

从暖气坏了的第一天开始,就可以要求房东减房租,但是前提是,要马上通知房东,让房东有机会立即找人修理。房租减少的额度需要双方协商,在最坏的情况下,比如房子因为太冷而无法住人了,甚至可以免去当月的全部房租。此类情况可见柏林州法院的判决(案件号:65 S 70/92)。如果需要临时加用电暖气,那么房东则需要承担电暖气的费用以及多出来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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