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后的报恩

一天,一位从日本移居到温哥华的老华侨找到她,提及了让他终身难忘的往事:

那是胡蝶在大舞台演出的一个晚上。当时老华侨还是一名年轻的小工,负责拉舞台的大幕。不知是紧张还是别的原因,大幕出了问题,弄得台上演员僵场,台下观众起哄。事后老板大发脾气,狠狠训斥了这名拉幕的小工,骂得他狗血喷头。胡蝶看不下去了,挺身而出,仗义执言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凶!他还是一个孩子,下次注意就是了。”老板不敢惹恼这位红透半边天的大演员,只好灰头土脸地收了场。

当时拉幕的小工心中就暗暗立下誓言:将来我发了,定要回报您!不久,小工有机会去了日本,先到餐馆打工,后来自己开了个酒店,经过风雨沉浮,终于成为一名富翁。70年代,他打听到胡蝶已移居温哥华,便卖掉家产,举家定居温市。

听完老华侨的叙述,胡蝶才在记忆中搜寻到这桩在她的生命中再小不过的事情,而她也根本没想到这样的小事却让一个人铭记了一生。

老华侨告诉胡蝶,他知道胡蝶生活拮据,但送她钱款一定不会收,便在离她住处不远的地方,以胡蝶的名义购了一套高级公寓,赠送给她。

满足了心愿的老华侨不久离开了人世,而1989年81岁的胡蝶也“飞走了”。

中国古人有言:“施恩勿记,受恩勿忘”,“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老华侨四十年后的报恩不正是这最好的注脚吗?

责任编辑: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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