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申请芬兰国籍人数增长17%

2011年,共有5632人申请芬兰公民身份,比2010年增加了820人,这个现象缘由于去年芬兰颁布了新的“国籍法”,根据生效于2011年9月1日的法律,外国人在芬兰居住五年后就可以申请国籍,以前规定必须住满六年。申请国籍的外国人多是俄罗斯、爱沙尼亚和土耳其人。2011年国籍申请批准率达92%;另外,通过声明重新获得芬兰国籍的原芬兰人的人数也比去年增加了23%,这也是缘于去年9月1日生效的法律,新法律规定,所有原来的芬兰国民及其后代,不论现住什么地方都可以仅通过声明来重新获得芬兰国籍,并且不必要迁回芬兰,即可以拥有双重国籍。这部份人最多的是瑞典、美国和德国国籍的芬兰人。

2011年,到芬兰申请难民的人数大幅度下降。去年共有3088人申请庇护,比2010年下降四分之一,批准率不到三分之一;这部份人多数是索马里人和伊拉克人,2011年中叙利亚人、尼日利亚和保加利亚人申请难民的人数也有所增加;难民申请和批准率的下降和芬兰各地的难民接待中心数量下降有直接关系。

2011年申请芬兰居留权的人数也比前年下降了4%,共有23664人申请居留权,这些申请中五分之四得到了批准,绝大多数居留权申请是家庭团聚和学生;申请者以俄罗斯、索马里、中国和印度人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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