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请不要称我“小姐”

法国总统菲永签署通过的《2012年2月21日5575/SG通令》中明确指出,为了消除对男、女婚姻状况的“歧视”,法国政府决定将尽可能取消行政材料中诸如“闺中未嫁姓名”(nom de jeune fille)、婚后姓名(nom patronymique)等词汇。而“小姐”也将由“女士”(Madame)所取代,以显示男女平等。

事实上的确是这样,法国男士们从没有因为在正式材料上需要填写自己是否单身或者已婚而苦恼过。随着时代的变迁,婚姻状况也变得复杂了,比如“先生姓氏”(nom d’époux)、“太太姓氏”(nom d’épouse)无法确认其婚姻状况:离婚或丧偶(寡妇或鳏夫),“家庭姓氏”(nom de famille)、“通用姓氏”(nom d’usage)也将出现在行政文件中。

女权主义者认为,《5575/SG通令》是法国女性的一大胜利,虽然法国政府已决定大幅度减少“小姐”一词在行政文件中的使用频率,但生性浪漫的法国人似乎并不愿意在生活中远离“小姐”,有民调显示,年轻的法国女性更喜欢被称为“小姐”而不是“女士”,“女士”比较正式,而“小姐”则显得更加美丽和诗情画意。

目前在西方国家,包括德国、丹麦,已不再使用“小姐”一词,而美国为了模糊“小姐”和“太太”的界限也创造性地使用了“Ms”(女士)这一新的专有名词;即使在仍然保留君主立宪的大英帝国,现今的英国人也不再过多使用“小姐”一词。看来,爱自由的法兰西人在消失“小姐”文字的国际浪潮中,因其浪漫个性而稍显落后了。

备注:对比中国,具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华古国,直到上世纪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一直保留着已婚女性使用丈夫姓氏的传统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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