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现“屠夫邓小平之墓”涂鸦

有大律师指涂鸦可触犯刑毁罪,理论上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但若涂鸦刑毁是为宣示公义,违法者料多获轻判。


去年香港街面出现的艾未未肖像喷漆。(图片来源:美国之音)

喷有黄绿色“屠夫小平”字句

现场为中环爱丁堡广场五号香港大会堂,大会堂侧墙及地面,16日早上约有8处喷有涂鸦,全部与平反六四或邓小平有关,分别有黄、绿色“屠夫小平”字句,而停车场外墙亦画有两个黑色及红色的邓小平头像,下标有咒骂邓小平的粗口字句。

大会堂对出空地的电箱则被涂鸦成“屠夫邓小平之墓”及“邓小平”画像,两侧写有红字“毋忘”及黑字“六四”,填海工程建筑工地围板亦有类似涂鸦。

警员到场调查后列作刑事毁坏案,并追查涂鸦者的动机。稍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派工人用喷漆将该等字句和图案遮盖。


香港满街"Who’safraidofAiWeiwei"“谁在害怕艾未未?”涂鸦。(网络图片)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他人财产(即刑毁),一经定罪最高可监禁10年。不过,法庭判刑时会考虑刑毁目的,若是基于宣示公义,有机会获较轻判刑。除此之外,法庭亦会考虑损坏面积及损坏程度,以涂鸦为例,若所用喷漆加有腐蚀性物质令原本物件难以修复,则会判处较重判刑。


2011年4月13日,港岛上环街头出现多个白色漆油的中国维权艺术家艾未未肖像涂鸦,旁边更有中英文字句写道“谁在害怕艾未未?”,抗议中共当局拘捕艾未未。(网络图片)

香港满街“谁在害怕艾未未?”涂鸦。(网络图片)

以往本港也出现过类似的涂鸦事件。2011年4月13日,港岛上环街头出现多个白色漆油的中国维权艺术家艾未未肖像涂鸦,旁边更有中英文字句写道“谁在害怕艾未未?”,抗议中共当局拘捕艾未未。香港警方将此刑事毁坏案件交由专门调查严重罪行的重案组处理,事件引起部份港人质疑警方的政治中立性。有评论认为在香港随处可见广告涂鸦,但这次警方出动重案组调查,难逃政治打压之嫌,只会弄巧反拙。随后在香港多处相继出现同类涂鸦,有人甚至将艾未未的肖像投射到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湾仔警察总部等建筑物的外墙及警车等渲泄不满。

大纪元记者祁一一香港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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