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和约秘辛:蒋介石坚持中华民国主权

“读卖新闻”8月1日报导,日本解密的外交文件,包含1952年4月缔结中日和约时负责谈判的日本外务省亚洲局第2课长后宫虎郎,于1952年6月25日在外务省一场演讲的内容。

“共同通信社”、“日本经济新闻”1日也报导,当年日本首相吉田茂一方面想与实质统治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改善关系,一方面又需重视与美国的关系,表态反共。

后宫的演讲纪录中,日本认为蒋介石政府江河日下,不愿承认他拥有大陆主权的主张,但中华民国坚持要厘清自身是正统政府这一点,导致谈判延宕多时。最后,吉田下令外务省“速战速决”,因此针对中华民国拥有主权的主张,日方采取部分接受的方式,达成协议。

继承国父孙中山志业蒋介石坚持光复台湾

后宫在演讲时提到,中华民国政府担忧中日和约适用范围是否及于台湾这点若不厘清,反攻大陆成功,回到大陆之后,日本可能再度入侵台湾。


蒋介石与国父(摄影:/大纪元)

蒋介石继承总理孙中山先生志业,亦以收复台湾为不渝之职志。1943年11月,蒋介石参加在埃及开罗举行的美、英、中三国领袖高峰会,力主日本战败后,必须归还窃占自中华民国的所有领土,东北四省及台湾、澎湖。这一坚持载入12月1日三国政府同时发表的“开罗宣言”(Cairo Declaration)。


1943年11月23日,蒋中正(左起)、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邱吉尔与蒋宋美龄于开罗会议时合影。(中央社) 

台湾接受日本投降,街头挤满欢呼群众的照片。(中央社)

1945年8月,抗战胜利。10月25日,中华民国政府在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接受日本台湾总督安藤利吉投降,已宣告事实上领有台湾主权,次年1月12日并宣布台澎居民恢复中华民国国籍,溯及自1945年生效。

但法理确认程序则等到1952年4月28日,中日两国在台北宾馆签订“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简称“中日和约”),始告完成。日本宣告放弃对台湾的主权,承认台澎600万居民之中华民国国籍,接受台湾归属于中华民国。8月5日,和约生效,当年“开罗宣言”的内容乃在和约中完全落实。

中日和约专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zqmJXG6blQ

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综合报导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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