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夫妇为中国养子寻亲 称孩子有权知身世

据齐鲁晚报报导,2012年12月31日下午,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天桥分局北园派出所收到一封来自荷兰的信,荷兰的帕特里克夫妇希望通过派出所,帮助自己的中国养子寻找亲生父母。

据警察谢芳介绍,信中所提的孩子当时是北园派出所送往孤儿院的,谢芳与当时捡拾婴儿的杨先生取得了联系。

2008年除夕夜,一男婴被遗弃在山东洛南北园大街一家医院附近,杨先生回忆,2008年大年三十晚上,天特别冷,家住北园大街附近的杨先生出门溜跶,没想到,刚走到济南天伦不孕不育医院附近,就听到孩子的啼哭声。“孩子很小,右手指残缺,耳廓有点畸形。”

杨先生说:“那天路上的人特别少,要是没人看到,孩子肯定冻死了。”随后杨先生将弃婴送往北园派出所。北园派出所后来将婴儿送到了孤儿院。孩子2011年被帕特里克夫妇收养,并被带往荷兰。

孩子如今已经4岁多了,住在荷兰,生活很幸福,身体也很健康,帕特里克夫妇还为孩子起了一个中文名字“福奥哲”,含义是“不怀怨恨,只盼团聚”。

帕特里克夫妇认为,应该让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世,这是对孩子的一种尊重。他们希望能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让他的亲生父母见孩子一面,并告诉其亲生父母,他们会好好地把孩子抚养成人。

中国民众纷纷跟贴告诫,孩子千万别回来,说不定哪天又没命了,说外国人愿意抱养弃婴,良善!某国官员喜欢包养情妇,可恶!。但更多民众感叹,孩子能成为发达国家荷兰的公民,离开“天朝”,是件梦寐以求的事!值得祝贺!

责任编辑:吴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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