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察院从江泽民时代开始堕落

法学教授何兵:司法在加速崩溃

香港《前哨》采访大陆几位法官在司法机构工作的感受,其中邱旭瑜表示,1985年,最初进入法院时,感觉充实,工作也最舒心,但是“很快一切都变了!”从干部、企业接待法官的规格上感受到了风气的转变。“烟抽得越来越好,酒也喝得越来越好,从几块钱的酒,然后喝泸州老窖,2000年以后基本上就是五粮液、茅台。”法官办案变得不那么纯粹,不论是法院还是法官个人,都开始考虑自身利益问题了。

邱旭瑜继续说到,“大家开始设法搞钱,为自己解决房子问题,那时候大家胃口越来越大,风气开始越变越坏,有些人胆子变得很大。”

原本怀抱理想的法官康冬辉在进入法院工作两年后,“一辈子做法官”的念头就烟消云散了,一直秉持的信念崩塌了。在中国,有罪无罪都可以用钱来解决,没有任何司法约束的事情比比皆是,让他看到现实的黑暗。

在康冬辉看来,“现在的法官其实很不像法官,没有职业的尊荣感。”一方面,司法的公信力在下降,暴露出来的司法腐败,打击了公众对法官的信任度;另一方面,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策之下,法官有时候不得不抛开法律上的对错,想尽办法讨好当事人,摆平事情。

名为钟锦化的法官也经历了理想破灭的心路历程。他表示,自己之所以选择做法官,一个重要原因是与看多了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官故事和港台法官剧有关系,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真能做一个像他们那样独立自主判案的法官。做了十多年法官后,才认识到自己真的真的太幼稚,中国还远远没有到那个时候。

“这种体制下,你很难做一个真正的法官,你去实现什么公平、正义,谁能做到?”邱旭瑜说道。

经常活跃在网络和媒体上的法学教授何兵发微博说:“司法在加速崩溃,最近收到几份判决,两份高院一份最高院的,全是黑了心的判决,当事人问怎么办,我说,等吧!”

江泽民执政后 中国司法沦为政治工具

江泽民掌权后,导致了中国全面的腐败,道德急速下滑。江为镇压法轮功成立的“610 ”办公室通过政法委控制了中国的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安、武装警察系统,在中国形成了另一个“中央权力中心”。“610”凌驾于法律之上后,中国的司法基本上沦为政治工具并且公开化。

自周永康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后,政法委成为中国最“无法无天”的机构,并使中国的司法系统完全变成黑幕运作。

由于掌控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这四大法制体系,各级政法委书记可谓权大势重,一手遮天,成为了执法犯法、破坏法治的罪魁祸首,更成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工具。

政法委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全过程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开始大规模镇压法轮功的运动,发动了人类历史上至今仍然进行之中的一场空前绝后的浩劫。

政法委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犯罪政策,策划和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诬陷、栽赃和迫害的全过程。

中共耗尽国力,从开始占用国民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到最后增至四分之三。在镇压法轮功和肥吃维稳中不断壮大的政法系统,搞乱了正常的法制,堵死了群众上访维权的通道,以施暴者的姿态监视和喋血人民,成为民愤最大的警匪黑社会。

自1999年以来,针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十多年来,司法迫害使许多信仰者失去了生命和人身自由,千千万万个家庭遭受妻离子散的痛苦。更发生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惊人罪恶。

为迫害法轮功 司法出台违法、违宪条文

中共司法为了配合江泽民的这场镇压运动,配套出台了违法、违宪的条文。1999年10月9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名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在2001年6月4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再次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北京一知名律师、宪政学者曾表示,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江系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处罚依据属违宪。 “两高”是假借司法解释之名而行立法之实,属越权行为,违法、违宪。

江泽民摧毁了中国人的道德观念

湖北一位律师表示,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一场政治运动,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把一大批好人、把非常能够提升民族道德、改变人的道德观念的一个团体全部推到它的对立面上去了。等于公开宣称自己是假恶斗,和真善忍是对立的。

江泽民时代彻底颠覆了中国人的正常价值观,摧毁了中国人的道德底线,并将全中国的百姓一步步拖入了苦难的深渊。

责任编辑: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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