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子怒杀恶警 判死缓村民联名上书

据大陆媒体《南都网》报导,吴西华是湖北省宣恩县珠山镇宝塔村3组居民,现年45岁。被杀的杜平是宣恩县拘留所警察。

无意撞人遭群殴受伤报警不作为

2012年11月7日下午,天下着小雨,路上稀泥较多。被害人杜平的亲家周玉萍那天在殡仪馆为其去世的岳父办丧事,被开三轮车经过的吴西华撞倒。宣恩县公安局局长张友刚承认:“客观地讲,被撞不是很严重,但有倒在地的情况。”

参与丧事的杜平与他人一起殴打吴西华。珠山镇宝塔村村长吴云彪曾经在现场制止殴打,他告诉陆媒记者:“吴西华身体一侧从上到下都是稀泥,明显在地上倒过”。吴西华对他说:“他们打我,还用脚踩我的脸。”

遭受群殴而受伤的吴西华到派出所报案,得到的答覆是让他自己先出医药费。此后,他多次到派出所寻求解决,但对方否认有过错,一直推诿和不作为,称这此事是按正常程序处理。

“被人打了没人管把人杀了就有人管了”

2012年11月9日上午9时许,吴西华路过宣恩县珠山镇建设大道新欣商场附近路口,发现站在街对面一辆轿车旁的人,正是前天在殡仪馆门前殴打自己的杜平,顿时心生怒火。

吴西华随即在附近一店铺内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找到正在建设大道工商银行门口擦皮鞋的杜平,持水果刀向其头颈部右侧猛刺一刀,刀身刺穿杜平颈部致其受伤倒地身亡。

吴西华杀死杜平后打电话报警:“我被他打了,我报案后派出所要我自己先出钱治疗,我今天看见他就把他杀了”。并说“我杀人了抵他命,我被人打了没得人管,我把人杀了就有人管了”。

当天上午,吴西华在自家屋后被带走。

同村人联名上书:无助下酿成的悲剧

吴西华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状认为,死者杜平的行为应认定为重大过错,而不是一般过错。另外上诉人被殴打后,当地公安机关处置不力是导致上诉人杀人的因素之一,一审判决对这一因素未作任何认定,在量刑时也未作任何考虑。

据悉,吴西华案发生后,在湖北宣恩当地备受民间关注。一审期间,法庭曾收到一份吴西华所在行政村314名村民联名请求书,称赞被告人“为人忠厚老实,从未与乡邻发生矛盾与纠纷,是群众公认的老实人,老好人”,其杀人“是在有冤无处申,得不到解决而极其无助的情况下酿成的极端悲剧”。

责任编辑:古春秋

Pin It on Pinterest

Share This
返回顶部
大纪元德国生活网简介 | 授权与许可 | 版权©2016年大纪元德国生活网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