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报陈永洲“认罪” 新快报再声明记者无罪

新快报坚持陈永洲无违法违规

中共官方媒体报导,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已经“认罪”。而新快报则在10月26号发出声明,坚持陈永洲并无违法违规行为。

据美国之音报导,新快报在10月26日发出声明,坚持陈永洲并无违法违规行为。声明说:“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导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导,对问题进行监督和报导是媒体的职责所在,作为新快报经济中心记者,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

声明中说,核查报导之后,除了其中一篇报导将“广告费级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广告费5.13亿”之外,其他报导内容均无事实差错。新快报认为陈永洲的报导“符合与论监督类新闻报导的基本要求”。

新快报说,经过“调查了解,陈永洲在报导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事件中,不存在有违新闻职业操守和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中国记者协会曾经就此事表示,中国记协坚决维护记者的合法采访权不受侵害。


10月26日,中共央视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立即引起民众高度关注和质疑,有学者怀疑,陈永洲被屈打成招。(网络图片)

屈打成招?陈永洲央视“忏悔认罪”

10月26日,中共官媒央视《朝闻天下》节目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报导称,陈永洲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受他人指示收人钱财,根据他人提供的材料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导,致其声誉严重受损。陈永洲为此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陈永洲表示非常后悔:“我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

但央视报导中对陈永洲发表的不实报导,只提到了《新快报》曾指出的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这一谬误,并没有对其他不实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也并未明确陈永洲受何人指示,而一直用“他们”、“他”来代替。

各界质疑声四起

陈永洲央视“认罪”的新闻迅速在大陆各大门户网站上转载,各界质疑声四起。

据德国之声报导,中国知名律师刘晓原认为,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如果一个公民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刑拘在看守所,除办案人员外,是不允许外界人员会见犯罪疑嫌人,但央视为何能屡屡进入看守所采访?刘晓原表示,不能排除看守所中的嫌疑人,在无人身自由和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被迫接受采访。

知名学者吴祚来质疑:“记者受人指使?这人是谁?给了记者多少钱?记者将广告与招待费误写成广告费,这比招待费干净多了,有什么不妥?招待费高才是问题呢。先抓后审,用当事人车辆去抓记者,这才是问题,这笔钱看中联重工如何入帐?是不是屈打乱招,存疑!”

知名博主、作家——天佑认为:“法院还没审判,央视就开始报导陈永洲的‘罪行’,这跟办薛蛮子案是一个路数,目的明眼人一看就明白。”

作家“草军书”认为,官方媒体第一次报导中不见当事人律师的观点,也没有深挖事件经过,而是当事人主动“认罪”,央视报导的倾向性严重。

知名网友“秀才江湖”关注到,就在陈永洲“认罪”消息出来之时,微博上多个重量级的官方信息员,同一口径发出微博,他认为事有蹊跷。

网民们呼吁央视说明“陈永洲受谁指使,收了谁的钱财”,并纷纷质疑陈永洲的口供不排除被刑讯之可能。

新快报“请放人”“再请放人”轰动海内外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上周五因涉嫌“损毁一企业声誉”而被广州一派出所召见,后被长沙警方带走。长沙市公安局10月22日官方微博证实,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3日,《新快报》呼吁警方释放本刊记者陈永洲,头版直写三个大字“请放人”,副标题“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高调要求湖南警方放人。

10月24日,《新快报》头版再次呼吁“再请放人”,副标题“一切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

《新快报》记者被抓事件引发轰动。从23日起,从官方微博到民间声援《新京报》声音不断,也引起世界媒体关注和报导。设在美国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也呼吁立即释放中国记者陈永洲。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联重科高管向新浪透露,当天中联重科临时取消了原本要进行的发布会,因为“案件社会影响力较大,引发了全国媒体报导,也引发了中央高层关注,中纪委中宣部已介入关注案件”。

据报,陈永洲从去年9月26日至今年6月1日间,共发表了10篇有关中联重科“虚报利润”、“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的报导,并向向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涉案。

大纪元记者杨一帆综合报导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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