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研究生毒死室友 一审被判死刑

上海第二中级法院判决认定,原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投毒导致室友黄洋死亡,犯故意杀人罪。

判决书称,林森浩在去年3月31日从中山医院一个实验室取得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并将其投入宿舍的饮水机内。

第二天上午,黄洋饮下含有二甲基亚硝胺的饮用水,并很快出现中毒症状。

林森浩4月12日在警方对他予以刑事传唤后承认投毒。不过黄洋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死亡。

判决书称,黄洋2011年8月成为林森浩的室友后,两人因琐事而不合,导致林森浩对黄“怀恨在心”并决定杀人。

法官没有接受黄洋提出的有关投毒只是为了作弄黄洋,是一个愚人节恶作剧的说法。

判决认为,林森浩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投毒导致黄洋死亡,随后又隐瞒黄洋中毒病因,导致黄洋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

上海二中院对庭审进行了微博直播。

虽然不少网民对判决表示支持,但也有人指出判处林森浩死刑并不能令黄洋复生,并呼吁中国应该废除死刑。

也有人质疑高材生为何会因琐事而杀人,并认为这暴露出中国的教育制度存在问题。(BBC 报导)

责任编辑: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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