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状告中国体育公司侵权

乔丹发表声明说,他对这家企业未经他许可就用他的中文译名做生意感到非常沮丧。这家公司甚至还使用了他在NBA公牛队的球衣号码“23”,以及乔丹孩子的名字。

乔丹说:“这起诉讼与钱无关,而是为了原则,为了保护我的名字。”

乔丹成名于1980年代中期,而2000年成立的“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位于中国福建省,去年上半年年收入2亿7千万美元,盈利4千500万美元。该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标榜是中国的“民族品牌”,与美国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无关。

该公司星期四发表声明说,他们在密切关注这起案件,但还没有受到中国法庭的应诉通知。该公司表示,中文“乔丹”是他们根据中国法律注册的商标,因此享有专有使用权。合法使用这一商标是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

据《纽约时报》报导,最近在NBA比赛中最抢眼的华裔篮球明星林书豪可能会面临类似的尴尬。据说中国东部一位女老板去年看过林书豪打球后便用他的名字注册了商标。

(美国之音)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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