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名 网聊可治罪 中共网控再升级

 网信办发布的这个《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被称为“昵称十条”,因为包含十条规定,其中有一条提到了网上起昵称的“九不准”。十条中最实质的条例在于,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对外的帐号可用假名。

该条例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使用和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 。其中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是指机构或个人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或使用的账号名称。

网络聊天也算司法证据

就在“昵称十条”出台的同一天,中共最高法院发布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网络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等可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这项规定即日起生效。

国内舆论界、学界多年来对电子资料究竟能否作为民事案件证据,一直有争议。电子资料包括透过电子邮件、电子资料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媒介中的资讯。

香港苹果日报以“中共网络恐怖时代”为题报导,指这项规定为治罪异见人士量身设法。网友批评说,“除了官员财产不必实名,中国什么都要实名制!”“实名制出台,同时出台网络证据司法解释,杀气腾腾啊”。

加强控制网民的最新炮火

《华尔街日报》当天评论说,新规定是共产党加强控制网民的最新炮火。分析家说,新规定如果被严格实施,可能向中国互联网发出连锁效应。

报导说,除了限制言论,实名注册的要求可能将损害流行产品如腾讯的QQ即时通讯,百度的贴吧论坛和微博。

中国互联网公司不愿意承担追踪数百万用户的运营和财务负担,过去曾经抵制当局实名注册系统的努力,但是分析家说中共必定会继续推动这个系统。

中共近年来加强了对网络舆论的管理,去年8月出台了“微信十条”,要求个人微信公共帐号不得发布或转载时政类新闻,且须实施“后台实名制”。

今年1月网信办公布新规定,要求网络文学作品作者须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也得署名。

大纪元记者周仁报导

责任编辑: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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