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疑点:发现死刑16天后聂亲笔诉状

据《财经》报导,在山东省高院允许聂树斌案两名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阅卷后的第6天,李树亭透露了这一发现。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院对聂案二审,维持了对聂树斌判处死刑的一审判决。李树亭律师介绍,案卷反映,二审判决后的第一天即4月26日,河北高院下令,要求在七天之内将聂树斌执行死刑。

众多材料及此前媒体报导均显示,聂树斌于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李树亭表示,二审卷宗中有一份聂树斌亲笔所写的“刑事上诉状”用以申诉,不可思议的是,“上诉状”的落款日期为“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

李树亭说,如果聂于4月27日被执行死刑,那么落款日期为5月13日的这份上诉状肯定是伪造的。但是,根据签名,可初步判断这份材料为聂树斌亲笔书写,“聂树斌的签名是有特点可循的”,“别人伪造不了”。

还有一种可能是聂树斌自己写错了上诉日期。不过,李树亭认为,根据聂树斌在“上诉状”中“所表现出的求生欲望,是不可能将这么重要材料上的日期写错的”。

此前澎湃新闻报导,3月18日,聂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表示,经过字迹核对,聂案卷宗材料中至少有8处当事人签名涉嫌造假,包括聂树斌本人及其父母的签字。

还有媒体报导称,该案的另一申诉代理律师陈光武提及,判处聂树斌死刑立即执行的一审卷宗,存在多次拆装、涂改、伪造嫌疑。该卷宗共50多页,被指重复、缺失、涂改严重,页码混乱,甚至竟错将二审判决作为一审判决装入一审卷末。

聂树斌因“强奸杀人罪”于1995年4月27日被处死,年仅21岁。据报导,从开庭到判刑,公安都没通知家属,直到1995年4月28日聂父去看守所送衣服,才获悉儿子已于前一天被枪决。2005年另一宗案逃犯王书金落网,交代在河北犯下四宗强奸杀人案,当中竟包括“聂树斌案”中的死者。案件的真凶自首,理应有足够证据证明聂遭错杀,但中共当局却不认王为该案的真凶,更极力阻挠聂案翻案。

去年底,聂树斌案开始出现转机。2014年12月,中共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3月17日,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和陈光武到山东高院正式开始阅卷,这是该案案发20年来第一次完整阅卷。该案掀开的黑幕,显示中共的司法无任何公信力可言,死刑案如同儿戏。

对于该案件一种说法在网上被广传:1995年,石家庄法院发现“聂树斌案”有疑点,主张疑犯从轻判死缓,但是在为当年尿毒症的高官章含之寻找移植的肾脏时,发现聂的匹配。为救章的性命,高层下令立即处死聂。有大陆知名法律学者转载该说法时称:“如属实,太可怕了!”

大纪元记者刘晓真报导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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