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不动产登记实施两月 遭96%市县抵制

今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当日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发放。目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

中央层面表示要在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而如今眼看时间过半,但地方各层级政府任务完成进度却并不理想。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近日也坦言,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最大难题。

王广华对媒体透露,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

5月12日,国土部地籍司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强调,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市县两级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键。“市县级的机构整合不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无法具体实施。”该负责人称,各地应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按照国土部的部署,未来包括土地、房屋、林地、海域、水域、滩涂养殖权等登记发证,将全部一次性整合到位,但利益博弈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在执行中的阻力相当大。

从2007年不动产登记在《物权法》首次亮相至今,不动产统一登记因政出多门进展缓慢。长期关注不动产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表示,眼下经济下行压力很大,地方财政举步维艰,而刺激效果又不理想,加速不动产登记也因此被外界赋予了更多的想象。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地产税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因此,在房地产税立法和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并摸清中国的不动产情况。

按照大陆的现行制度,城市土地所有权为政府所有,老百姓只有70年使用权,购买房产时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70年(实际上真正到老百姓手里还有缩水)的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收取的款项,也就是土地一定年限的使用价格。因此政府再征收房产税,在一定意义上属于重复征税。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农民放弃了对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而去换取对土地没有所有权的证书。而在经济学意义上,房产税既是“房”的税,还涉及“产”的税。所以房产税在价格体系里,不光和房屋本身价格变化有关,还和土地增值贬值有关。那在城市里,谁对土地所有,就该向谁去征收房产税,在这个逻辑上,政府应该向自己征税。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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