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律师声援诉江潮:律师介入影响更大

她通过自己代理法轮功案件中,了解到了这场迫害中江泽民所犯下的严重罪行,并被当事人崇尚真善忍、坚持信念的那种精神所感动。王宇表示,尽管她因此遭到不少打压,但仍愿意坚持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当中她也得到很多律师同行的支持和关注。

她接受记者的专访过程中,娓娓道来自己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本文是第二部份。

为法轮功辩护 一位大陆女律师的心路(上)
(接上文) 

前党魁遭大规模控告 中共执政以来首现

从今年5月份以来,很多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朋友开始控告前中共党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并要求清算长达16年来江所犯下的各种罪行。目前这股势头越来越强,据法轮大法明慧网连续公布的数据,从5月份以来至今,已有近4千人参与。大陆一些街头还出现了“全球公审江泽民”条幅。 


辽宁一城市出现“全球公审江泽民”等标语。(明慧网)

王宇律师表示,49年来公民大面积对前国家领导人非常直接的公告,而且是通过司法手段去控告这应该是第一次。此前可能有些人对领导人有意见,仅限于网络,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把领导人的讲话作法律依据完全没有法律可言

王宇律师在代理法轮功案中发现中共把江泽民的话当法律依据上演这场镇压,她说:“我们做法轮功案件就要做一些特别研究,从中国包括可以叫做法律的,包括国际法惯例也是,人民的自由不是随意通过文件来限制,而是要通过法律解决。”

她进一步分析:“现在明显看出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所有依据都是不充足的。主要是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定性法轮功是违法的。因为中国并没有现行法律规定法轮功是X教,而且之前公安部有个民政部通知来列举邪教,但是这个通知所列举教没有法轮功。”

她介绍,把法轮功定性在300条,是因为江泽民之前接受费加罗报的采访,他的讲话中说法轮功是X教,另外还有《人民日报》的一个社论。

“作为一个国家把一个领导人的讲话作为法律依据,完全可以看出没有法律可言了。因为他的讲话并不是法律,怎么能依据这个讲话定为邪教,还要判刑?这种一党独裁的体制导致国家领导人一句话就能使这么多人长期被非法限制人生自由。” 

活摘器官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此前海外媒体多次报导揭露江泽民下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活摘器官的令人发指的罪行,中共军方、医院、监狱、劳教所等一起参与罪行。今年三月两会结束之际,黄洁夫在香港媒体上抛出周永康,指其涉器官移植黑幕。

王宇律师说:“活摘器官使是多恐怖的事情啊,这个事听了都感到毛骨悚然。但既然是发生在现在中国,我觉得这不是一个现在社会、文明社会可以接受的。”

她还说,“不管是从民间还是官方传来的消息,这个事情是基本得到证实的。活摘器官这是反人类的罪行,这个事情应该是要放到国际法庭去审判。作为官方来说,你不该做这些反人类事情、灭绝人类的事情。官方应该表明态度,真正把这事公开表明将来官方不会做这事来说,对国人、世人一个交待。但是现在官方新闻这方面的报导是让人遗憾的,之前已经被司法审判的薄熙来及周永康,他们在司法上面并没提到这个罪名。 

控告前国家领导人 是从法律层面上一种提升

王宇表示,法轮功学员现在的这种控告显示,他们从之前控告一些法官、检察官等底层官员,已经上升为控告中共国家领导人,尽管江已经不在这个职位了,但这是从法律层面上的一种提升。

“这也是法轮功学员单纯从网络、或印刷一些小册子、光盘等的揭露迫害提升到法律的层面,虽然是否能立案很难讲,但从民众来说推动大家了解真相的进程,对法轮功被污名化的大陆环境应该有所改善,同时对今后中共领导人言论也可能产生一种警醒,可能有所收敛。”

王宇还认为通过包括诉江或控告江在内的各方面工作,在大陆环境下很多人的恐惧感,慢慢也会得到改善。越多人站起来控告江,影响力越大,也越能改善环境。

但是否可以立案?是否可以公开?媒体的公开程度怎样?她表示无法确定。她建议说:“我知道现在这些控告是当事人个人层面,少有律师的指导吧。如果律师介入,可以从法律层面做的更严谨一些。如果有律师介入,传播上来说会更有帮助、更扩大影响。”

她觉得现在诉江公民传播度还不大,民众知道的很少,她估计说:“当然可能是刚刚开始,到时正式立案,影响力会更大一些。”

她认为如果诉江案在国际法庭进行审判,作为国内律师人士要有所准备,应该配合国际法庭,提供中国国内这方面的维权文件和法律依据。

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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