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华裔女将获8枚世界龙舟赛金牌 写7本书

陈林瑞玲在2013年代表加拿大参加第11届世界龙舟锦标赛(World Dragon Boat Racing Championship),一举赢得4枚金牌,即2,000米、1,000米、500米及200米。 
  
陈女士说:“我在匈牙利夺冠后,走上台领奖时,现场播放着加拿大国歌,升加拿大国旗。我激动得哭了。”这是她第二年代表加拿大夺冠。
  
上一次是在2011年。陈林瑞玲到美国佛罗里达参加第10届龙舟世锦赛,也为加拿大获得4枚金牌,分别是2,000米、1,000米、500米及200米。


陈林瑞玲(左三)于2013年在匈牙利参加第11届世界龙舟锦标赛,并赢得4枚金牌。(陈林瑞玲提供)

世锦赛是全球最高级别的龙舟比赛,每两年举行一次。安省将于今年8月主办第12届世锦赛,届时来自数十个国家的选手将到尼亚加拉瀑布附近一决高下。
  
陈林瑞玲曾是加拿大女子国家队队员。为了进入国家队,她经历了长达2年的艰苦训练。 
  
“不光是在水上训练,我还去佛罗里达的训练营,花很长时间在健身房里举重、加强心脏与肺功能。高强度的训练使我身上有一些伤痛。幸好,我从来没在世锦赛过程中受伤,”陈林瑞玲说。
  
来自全国的运动员经过层层筛选后,最优秀的几十人有资格进入国家队。陈林瑞玲说:“加拿大女子国家队有25人,我当划船者。比赛时船上有22人,这包括20名划船者、一名敲鼓手、一名控制方向者。国家队还有一名教练与2名替补队员。” 
  
划船者分两排坐在龙舟上,敲鼓手坐在船头,控制方向者坐在船尾。 

出版加国史上首部龙舟书

陈林瑞玲生于多伦多,在唐人街长大。陈女士至今已划了15年的龙舟,每年夏天都在安大略湖划龙舟。谈到为何热爱龙舟,陈林瑞玲说:“2000年,我正在写一本儿童书《苏醒的龙:龙舟节》(Awakening the Dragon: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我想在截稿之前试试划龙舟,第一次踏上船就爱上了这项运动。” 


加拿大国家队队员陈林瑞玲(下排左二)于2013年在匈牙利划龙舟。(陈林瑞玲提供) 

除了爱划龙舟,她也喜欢写作。为推动龙舟运动的发展,陈林瑞玲于2009年出版了一本书《举起桨!加拿大的龙舟比赛》(Paddles Up! Dragon Boat Racing in Canada)。这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部关于龙舟运动的书籍。 
  
陈林瑞玲在8年前开始当全职作家,至今出版了7本英文书。作品之一《中秋节:华人的中秋节》(The Moon Festival:a Chinese Mid-Autumn Festival)获得安省图书馆协会的白桦树奖(Silver Birch Award)提名。 

母亲是陈林瑞玲的榜样

陈林瑞玲与丈夫住在多伦多。陈先生(Leo Chan)在多伦多Humber学院当教授,多年来专门研究亚裔美食,包括来自中国、日本、马来西亚的美食。夫妻俩有2个儿子,一个住在多伦多,是平面设计师。另一个儿子住在美国旧金山,是软件工程师。 
  
陈林瑞玲的母亲林黄彩珍(Jean Lumb)是历史上首位获得加拿大勋章(Order of Canada)的华裔女性,她还曾在1994年至2001年期间当公民法官,生前是十多个安省社区组织的总监、主席。
  
“我母亲生于卑诗省,英文非常好,还会说中文、台山话、粤语。为了挣生活费,她在12岁时被迫缀学。尽管她没上过很多学,但很能干,很重视家庭和睦。”陈林瑞玲说。 
  
陈女士说:“我有3个哥哥,2个妹妹。大哥在多年前去世了,曾是教师。哥哥Edward Lumb已退休,曾是电工。另一位哥哥在安省当牙医。两个妹妹都住在加国东部,分别是体育教练与音乐工作者。” 

帮加国华人提高社会地位

陈林瑞玲的父亲于1989年去世,母亲于2002年去世。“这对我来说是两次很大的打击。幸好,家里有很多兄弟姐妹、表兄妹,很多姨妈、叔伯,家里人互相安慰。我花很长时间才摆脱悲伤,”陈林瑞玲说。 
  
父母生前很希望提高华人在加拿大的地位。为进一步提高华人地位,陈林瑞玲担任林黄彩珍基金会(Jean Lumb Foundation)主席。该组织鼓励新一代的华人在学业、艺术等领域获得成功。 
  
该基金会从1998年开始向大多地区的华裔高中生颁奖。在学习、艺术、体育、社区服务、科学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人有资格获奖。每年有5人获奖,每人获得1,000元现金。 

长辈遭种族歧视 没赔偿

陈林瑞玲说,她的长辈在加拿大经历了很多挫折,包括种族歧视。“我爷爷在1920年从中国来加拿大,他与姥姥都付了人头税,每人至少付了50加元。”
  
她的父亲林先生(Doyle Lumb)在1921年离开中国,独自一人来加拿大,当时他9岁。他向加国政府付了500元人头税。她说:“如果把这些钱换成今天的货币,那是很多钱。” 
  
她父母在1939年结婚。因为父亲当时是中国公民,母亲被剥夺了加拿大国籍,在1957年恢复了国籍。母亲不后悔与父亲结婚。这段婚姻一直维持了50年,直到父亲在1989年去世。 
  
联邦政府于2006年公开道歉,承认实施人头税与《排华法案》是错误,愿意赔偿幸存的受害者。陈林瑞玲一家没获得任何经济赔偿。因为她的父母、爷爷、姥姥在2006年以前都离世了。政府不同意受害者的子女获得经济赔偿。

大纪元记者周月谛报导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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