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610利诱民众出卖诉江者 律师:越权违法

从今年5月开始至今,大陆掀起声势浩大的诉江大潮。一些地区出现了民众支持、声援诉江的“签名、摁手印”举报江泽民情形。随着诉江大潮的推进,大陆和世界各地出现全民反迫害的势头开始越来越浓。大陆很多地方出现诉江等内容的法轮功反迫害真相条幅、传单、光盘等各种真相资料。

大陆诉江大潮下民众签名、摁手印支持

11月1日,河北省“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发了针对法轮功反迫害讲真相活动进行有奖举报的通告。并且给出三大类别的赏金,其中举报“签名、摁手印”的赏金从1,000元至1万元,所谓重大的还可高达2万元。


11月1日,河北省中共“610”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一则针对大陆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讲真相,用重金利诱民众出卖良知进行举报的通告,大陆律师认为违法,可以就此控告。(大纪元资料室)

如果盘点一下这些签名、摁手印的由来,或许也就能侧面了解河北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组织“610”为何这个时候突然要用赏金来诱导民众参与其违法行为。

从今年5月底开始,至12月12日,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就有19.9万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向大陆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要求清算他镇压法轮功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等各种罪行。


近期,在丹东市内可以看到“全球起诉江泽民”等法轮功真相标语。(明慧网)

近期,在丹东市内可以看到“全球起诉江泽民”等法轮功真相标语。(明慧网)

据明慧网消息,继一千多名河北省保定地区居民联名向最高检察院举报江泽民后,目前新增1,201人签字参与举报江;黑龙江建三江1,350人联名举报江;湖南长沙市1,577人联名举报江;河北省张家口市两百多位民众签名举报江;贵州遵义近两百人联名举报江;黑龙江省密山市998人签名举报江;辽宁锦州市1,162人联名举报江;河北省唐山市有27,461人签名支持对江泽民的起诉。

而国际上,光亚洲一地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连署活动,从7月1日开始至国际人权日前,已有台湾、韩国、日本、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港澳7个国家及地区超过100万民众(100万9,784)签名参与。

随着诉江大潮在大陆的兴起,大陆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力度也越来也猛,各种真相资料在大陆广传,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从中了解法轮功真相。因新年将至,法轮功真相台历深受民众欢迎,有地方出现4百多本台历,10点多钟就被赶集民众争先恐后拿光的现象。

 

“诉江”等真相标语成为冬季长春的一道独特亮丽风景。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报导。(明慧网)

专家:不悔改不醒悟都是个人自己的选择

经过法轮功学员16年反迫害讲真相的和平抗争,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官员频繁落马的警示作用下,参与作恶者越来越少。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阵营在反腐运动中打下很多大老虎,很多涉及迫害法轮功并上了国际追查的“恶人榜”,包括政法委书记周永康、“610”的头目、公安部副部长李东升、军委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等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集团主要人物,现在直逼他们的后台“老老虎”江泽民本人。

大陆一些参与代理法轮功案的律师也表示形势有所宽松。大陆陈以轩律师曾表示自己代理的法轮功信仰案,关于立案,民事和刑事案件要比以前容易。从大环境来看,形势已经比以前宽松很多。大陆常伯阳律师也表示从代理的法轮功案来看,形势变化很大,现在宽松很多,以前打压比较厉害。

海外政论家横河向大纪元记者介绍,“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就是人们此前所说的“610办公室”。1999年江泽民决定迫害法轮功的时候,在6月10日,成立以李岚清负责,罗干和丁关根辅助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这个领导小组下面设了一个办公室,叫做“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成立的时间,所以又叫“610办公室”。从2003年开始改名为“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也还是“610”。

他认为,“像黑龙江省、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这几个省都是原来迫害法轮功特别严重的省份。这些省份法轮功学员比较多,很多都是修炼的老弟子,在法轮功讲真相的反迫害运动中也比较活跃一些、做的事情比较多一些。因此在整体迫害法轮功还没有结束前,在目前这样局势下,对于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来说,有很大的余地看他自己。总有人死不悔改、总有人不肯醒悟的,那都是个人自己的选择。你选择做中共的殉葬品,那你就选择跟着中共,最后谁也逃不掉的,那不是人来定的。”

大陆律师:“610”违法,可就此提出控告

大陆著名律师张赞宁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表示,“这个‘610’发这样的举报通告,是将自己取代了司法部门(公安部、检察院)的作用,是明显的违法、越权行为。这也是对官方强调依法治国的莫大讽刺。这样的“举报”本身也很有违道德的做法。且因为法律是惩罚行为犯罪的,法轮功只是一种气功,不妨碍任何人,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这个通告对于一个合法行为进行举报,明显是违法,老百姓和律师可以就此向检察院、向中纪委控告‘610’办违法行为。”

张赞宁此前曾代理了不少法轮功信仰案,他曾当庭指控指控江泽民犯罪,他表示,江作为国家主席,没有权力定法轮功是不是X教,这侵犯了宪法36条的规定:迫害公民信仰的自由。中国现有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说法轮功是X教,起诉书只笼统说破坏了法律实施,但究竟破坏了什么法律、哪一条、哪一款,没有具体事实证明,那就是构陷(罪名)。

他还曾表示:“像江泽民这样迫害一个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群体,对他们赶尽杀绝,中共建国六十多年来还是第一次。尤其江泽民下令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这种事,不要说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就是希特勒也没有这样干过,这个反人类罪是太令人发指了,江泽民罪行应该得到清算,所以江泽民才是真正破坏法制的罪犯、凶手。”#

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

责任编辑:蔡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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