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助理诉重庆公安局 法院拒受理引热议

马晓军起诉重庆公安遭拒绝受理

记者致电李庄律师,他证实网络上的消息,并表示将会继续寻找可以上诉的途径,自己主要的观点都在微博上公布了。

李庄微博披露,其助手马晓军起诉重庆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诉讼案,重庆江北法院拖了近两个月,29日才通知马晓军说,不予受理。他认为这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看来,要么上诉、要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原告住所地依法也可起诉。但,江北法院丧失了一次难得的立功机会。”

律师界纷纷仗义执言

由于3月15日薄熙来下台,引发重庆官场大地震,大批的薄熙来亲信遭到整肃,有消息说受到牵连的官员超过50名。其中审理李庄案当时的检察官,原全国十佳公诉人、公诉处副处长、预设的18大党代表已被免职。李庄认为其是毁在当初。

因此马晓军被拒绝受理的消息引起网络关注和围观,很多法律界人士纷纷发表评论并献计献策。

中国著名大律师陈有西评论认为,法院无底线,人们嘲笑的不只是法院。想起去年十二月考察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立案窗口安排的不是懂法的人,不实质审查,只管按流程收案。民有告,官要理。大陆司法被一群摧毁司法的人弄成了四不像。

北京的张志伟律师认为,“法官不得拒绝裁判”,这是法治社会中基本的司法原则。《法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审判员藉口没有法律或法律不明确不完备而拒绝受理者,得依拒绝审判罪追诉之。”

湖南长沙的陈以轩律师认为江北法院不敢受理。浙江金华的龚昌盛律师也说,不好审,不敢审!非不能。上海瑜伽律师表示,驳回,确是意料之中。江苏南京的方忠宏律师建议,先上诉中院。

浙江温州的钱招脉律师则总结表示,当一种违法的结果,都会成为人们意料之中的事情,要么这个国家的法律已经死了,要么是执行法律的人的良心已死。

江苏南京的米索人认为表面看是司法腐败,实则是政治斗争。

民间:现在翻案没有可能

就李庄表示,将在原告住所地依法也可起诉,很多人觉得结果没有区别,现在翻案没有可能,并建议李庄不如先恢复律师资格。

上海的一位市民表示,冤假错案太多。处理不过来。再等等。在北京起诉一样。石家庄的“整天得啵得”表示,法律不是儿戏,更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说玩儿就玩儿,换个人就不算数了,重庆换了领导不等于中国换了执政党,再者说对于重庆打黑唱红还没定性,现在你就想翻案可能吗?

山西太原的“不化居”表示,仔细想想,李庄、马晓军真是中国法律人中的执著者,尊敬!那办案时召开大三长会议决定的案子,你再行政诉讼也基本白搭,就是这样的体制。政改?到底是往哪里改?能明确下吗?有目标吗?既不想彻底清算M和GC的罪恶,也不想认真建立文明社会的规则……李庄、马晓军先生请好好保重,正义依然不在当下。

江苏南通的“亦品仙”则建议李庄先恢复律师资格,他说:“真的不出在下预料,尽管重庆换了人,李先生及马先生的案子要想翻盘尚须时日!李先生,相信在下各方面信息汇总,别以为这仅仅是重庆江北法院的答覆。听在下一句,先申请恢复律师资格吧。”

还有陕西的“飘泊旅途”建议要一级一级的往上依法告,让人民群众看看政府到底烂到什么程度了。

大陆一家企业的董事长表示,今天最高院还在称要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法院是护法执法机构,还是工具?法本身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执行还去领导,中国何时能有司法独立?

江西的作家亦忱认为,如果以为这个驳回起诉的决定是江北法院作出的,李庄的确是太乐观了。此案估计在国内任何法院都立不成。等开了那次大会之后,是不是可以立案,恐怕也不乐观。信不信,由你。

马晓军状告重庆公安局揭李庄案内幕

2月7日,马晓军在自己博客上公布了《行政起诉状》,聘请浙江两位律师代理其诉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江北公安分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案。要求确认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赔偿各种经济损失204,839.22元。

起诉状中马晓军说自己从2010年1月9日至2010年2月11日,因李庄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被监视居住。并在监视居住期间,被强迫出具不同意为李庄案出庭作证的证明,被强迫书写申请重庆警方保护的申请书,被强迫外出逛街、吃饭、看电影,以便官方向外界表明原告当时是“自由”的。

马晓军状告重庆公安局一案被外界认为是李庄案第三季度预热片。

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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