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宣布特赦特殊非法移民 80万人获益

备忘录中﹐凡满足以下条件的非法移民﹐可获得美国居留合法权。

1)未满十六岁前来到美国;
2)自即日起﹐已连续在美国居住至少5年;本备忘录发出之日仍身在美国;
3)目前在学校里读书,已从高中毕业,已获得普通教育发展证书,或是从美国海岸警卫队或武装部队里光荣退伍的老兵;
4)尚未被判重罪,一个重大的轻罪犯罪,多个轻罪犯罪,或以其他方式犯有构成威胁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行为﹔
5)年龄不超过三十岁。

Janet Napolitano表示﹐美国移民法必须以一个强大的和理智的方式来执行。他们不会不考虑每宗个案的个别情况而盲目去执行,也不是旨在驱逐有活力的年轻人到他们可能从未居住过的或语言不通的国家。事实上,许多年轻人已经在美国的一些重要方面作出了贡献。

她说﹐作为行使检控酌处权的一部分,如果已经在遣返程序或遣返递解程序的最后阶段﹐但符合上述标准的个人﹐将停止遣返或递解﹔任何人也不应给予递延缓刑行动,除非他们首先通过背景检查和缓解请求﹐根据这份备忘录﹐将依据具体情况决定。国土安全部不能提供任何保证,将在所有情况下都批予缓解。作为已被授予递 延缓刑行动的个人,如果符合上述标准,移民局可接受其工作许可申请。

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针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自本备忘录之日起60天之内开始实施这一进程。

Janet Napolitano说﹐这份备忘录没有授予任何实质性的权利,移民身份或申请公民身份的途径。只有国会通过立法授权行事,可以赋予这些权利。美国国土安全局仍然是行政部门,但是,这个新规定是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检控酌处权政策。

奥巴马在发言中也强调﹐这项新政策不是“梦想法案”(Dream Act)、不是“大赦”(amnesty)﹐也不是“豁免”(immunity)﹐而是“在做一件正确的事”。

大纪元记者李明希编译报导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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