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福诈欺案 判囚110年

法官希特纳(David Hittner)在宣布长串判决时说:“这是联邦法庭受理的案件中,最罪大恶极的诈欺案之一。”

这 项判决可稍慰来自100多个国家,3万名受史丹福国际银行公司(Stanford International Bank)以造假投资欺骗的投资者,不过可能没多少金融补偿。

史丹福国际银行声称拥有80亿美元资产和现金储备,但其中有92%无法被侦办人员寻获。

62岁的史丹福过去3年因为检方认为有逃亡之虞而遭拘留,现在他可能永远无法重见天日。

由于银行执行阶层仍有多人的审判仍在进行,检方基于言论禁止令无法置评,但在记者会中宣布史丹佛的判决。

希特纳下令史丹佛必须连续服刑,而非同时服刑,意味着他若没有在上诉推翻判决或获得特赦,将老死狱中。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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