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为“水货”开绿灯


美国最高法院3月19日裁定,美国公司不得以侵犯版权的理由禁止在海外生产的产品重新进入美国市场销售,此结果将对价值上万亿美元的所谓“灰色市场”产生深远影响。(Karen BLEIER/AFP)

泰国学生卖教科书惹官司

 

在最高法院审理的这个案子中,一名来自泰国的学生Supap Kirtsaeng发现自己使用的教科书在亚洲市场也有出售,内容完全一样,但价格更加便宜,尽管其中注明这些书不得出口。他发动自己的亲友买来很多便宜的教科书寄给他,然后在eBay销售,并获利10万美元。

此事引起了出版商John Wiley&Sons的不满,他们起诉Kirtsaeng侵犯版权,并在下级法庭获得60万美元的赔偿。下级法庭认为Kirtsaeng未经版权所有者(出版商)的许可进口这些书到美国,违反了联邦版权法。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只要产品是合法的被售出,无论是在美国或其他地方,都可以合法在美国转售,而无需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图为美国波士顿,一书店架上的教科书。(Joe Raedle/Getty Images)

一名来自泰国的留美学生Supap Kirtsaeng,因发现自己使用的教科书在亚洲市场也有出售,内容完全一样,但价格更加便宜,于是发动自己的亲友买来很多便宜的教科书寄给他,然后在eBay销售,并获利10万美元。(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最高法院6:3裁定出版商败诉

Kirtsaeng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他表示自己受“第一次销售原则”(first sale doctrine)法令的保护,即一旦你购买某项产品,它的所有权即归属于你,你可以任意处置这项产品。他的这一观点星期二获得了美国最高法院的认可。

在这项6:3的判决中,大法官中的多数认为,对“第一次销售原则”施加地理限制毫无意义。法官在判决中写道,2011年零售商进口了2.3万亿美元的产品,这些产品,如汽车、微波炉和个人电脑都可能包含受版权保护的程序和包装,如果强制加以地理限制,这些产品都将无法转卖。

法官说这意味着在未获得版权所有者许可的情况下,美国消费者将不能转卖甚至赠送诸如日本电子游戏,德国电影和中国服装(可能是在美国设计的)。因此法庭认为只要产品是合法的被售出,无论是在美国或其他地方,都可以合法在美国转售,而无需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

所影响市场可能超过万亿美元

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艾肯(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Aiken)商学院教授谢田博士(Dr. Frank Tian Xie)表示,这个裁定意义很大,会有很多反弹和争议。这不仅是图书和出版业的问题,在药品、计算机软件、及电子产品等方面都影响深远,所影响的市场规模或超万亿美元。

他表示,美国的教科书非常昂贵,自己的学生中就有通过所谓“灰色市场”渠道购买教科书的。但如果出版社因此停止在其他、低收入国家出售平装的书籍,会影响这些国家学生得到美国教科书的可能,也会对教科书出版社的利益带来冲击。不论如何,会在出版业引发巨大的后续效应。


美国大学教科书极为昂贵,一年的开销可能接近1千美元。图为美国波士顿一家书店的店员在新学年开始前将教科书上架。(Getty Images)

与中国“水货”市场的比较

谢田教授解释说,这种进口叫做“灰色市场”,或平行进口,这和中国的“水货”有些类似,但不完全一样。水货是几乎一样的产品,但美国出版商在海外的教科书通常是平装的,不是精装的,所以产品有所不同。

水货和教科书的问题一样的地方,是它们都涉及配送渠道的问题。如果图书可以返回美国,必然涉及其他水货的问题,如果那些在其他国家销售的、低价的产品也都可以返回美国销售,这会在美国商业界和制造业引起巨大的反弹。例如在加拿大,专利药品的价格就比美国低很多。

大纪元记者王和报导

责任编辑: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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