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超越苹果 登最有价值品牌

 明略行在2014年“百大最有价值品牌”(Top BrandZ 100)报告中说,Google品牌价值较去年增加40%,达到1588.4亿美元(约合新台币4兆7300亿)。

法国明略行(Millward Brown France)负责人特韩瑟(Benoit Tranzer)说:“Google今年非常创新地推出Google眼镜(Google Glass),投资人工智慧领域,还有广泛的合作计划。”

特韩瑟说:“这些活动对消费者传递有关Google本质非常强烈的讯号。”

苹果去年三连霸最有价值品牌,不过今年品牌价值缩水20%,来到1478.8亿美元(约合新台币4兆4000亿)。

明略行Optimor副总裁奥斯卡‧袁(OscarYuan,译音)说:“苹果以开天辟地的创新产品著称,而我会说,最近苹果的创新,进化有余,革命性不足。我认为那可能对苹果从第1滑落到第2有一点影响。”

奥斯卡‧袁说:“Google却不一样,他们组织全世界的资讯,整合在你的股掌之间。”

前十大最有价值品牌大部分是美国公司,包括价值减少4%,来到1075.4亿美元的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排第3;价值增加29%,来到901.9亿美元的微软(Microsoft)排第4;价值857亿的麦当劳(McDonald’s)排第5。

6到10名依序为可口可乐(Coca-Cola Co.)、Visa公司(Visa)、AT&T公司、万宝路(Marlboro)、亚马逊(Amazon)。

日本企业上榜的多是汽车公司,包括26名的丰田(Toyota)、70名的本田与90名的日产(Nissan)。

精品品牌入榜的包括路易威登(LV)排30、爱马仕(Hermes)排41、古驰(Gucci)排60。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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