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前红色高棉领导人被判终身监禁

这项判决在金边的“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宣布,大批国际记者到场采访。该特别法庭2007年在联合国的支持下成立,专责起诉红色高棉领导人及其他应为其罪行负责的当权者。

被判刑两人分别是88岁的农谢(Nuon Chea),他是柬埔寨共产党副书记,被称为第二号人物;以及83岁的赤柬领导人乔森潘(Khieu Samphan),他曾在民主时代当选过一次总统,被称为第四号人物。

两被告在1975年4月17日及1977年12月的统治期间犯下的罪名包括反人类罪、灭绝、谋杀、政治迫害,及其他强迫迁侈、强迫失踪、打击人类尊严等不人道行为。

法官在裁定中说:“被告所犯罪行造成当事人及为数众多的额外受害者承受无法估计的伤害,包括生理上的痛苦、经济损失、失去尊严、心理创伤,以及失去家人、至亲关系的悲痛。”

被告仍可上诉

农谢与乔森潘2007年被捕后即被关押,被告仍可提出上诉。农谢的辩护律师团成员之一寇伯(Victor Koppe)示意将行使这项权利。乔森潘的律师团表示将上诉。

法官诺恩(Nil Nonn)说,两人罪行重大,“在上诉判决出炉前,都应该遭监禁。”

这项判决之前,只有1名红色高棉监狱负责人受到法律制裁。2010年,法庭判决别称“杜赫”(Duch)的前狱长康克由(Kaing Guek Eav)犯下酷刑及1.5万人死亡的反人类罪。目前在监狱服无期徒刑。

人权组织:欢迎判决

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表示,这是迈向司法的重要一步,他们欢迎这项判决。

大赦国际的亚太区代表阿博特(Rupert Abbott)说:“这项红色高棉受害者等待已久的判决对朝向司法是重要一步,并且突显了解决有罪不罚问题的重要性。”

“但是之前柬埔寨政府的高层官员拒绝提供证据,还有特别法庭其他案件中政治干预的指控都令人不安,令人忧心损害诉讼的公正性,以及受害者有权知道所有有关被控罪行真相的尊严。”

国际特赦也欢迎法院批准给受害者的11项赔偿,但强调“在弥补受害者所受到的伤害方面,柬埔寨政府还有许多要做的”。

赤柬及其他被告

赤柬在1975年至1979年之间统治柬埔寨,此期间的运动毫无人性地执行激进的社会主义政策,称欲“创造纯农业社会”,致使当时柬国约700万人口至少有170万(约1/4)死于强迫劳动、饥饿及死刑等非自然因素。

这项002号案件原来有4名被告,最后一名还在世的红色高棉官员于2007年被捕,目前判刑的为4名中的2名。

其余2人,红色高棉共同创建人、前外交部长英萨利(Ieng Sary)在判决结束前的2013年3月死亡,时年87岁。英萨利的妻子、前社会事务部部长英利斯(Ieng Thirith),现年82岁,2012年被判定为老人失智症不适于审判而获释。

被称为头号人物的红色高棉领导人波尔布特(Pol Pot)1998年死亡,死时未被逮捕。

大纪元记者黄捷瑄编译报导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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