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官:神速大学生得补交钱

北威州一名大学生和其他两个同学一起,用了20个月就读完了五年半的学业,但他们就读的私立经济管理高校FOM却要求大学生把其余11个学期的学费都补齐。大学生认为不合理,于是双方对簿公堂。现在Arnsberg法院法官判决:大学生得交钱。法官认为,在入学合同中并没有规定学期的学费,而是一个总的价格,而学生可以按月分期付款。高校其实并没有要求他付学费(一万欧元),而只要求他付2600欧元,这只是打官司的费用。这名学生的律师则宣布,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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