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宪法法院:联邦政府有义务回应议员质询

联邦政府必须回答联邦议员的质询吗?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近日对一起案件作出裁决,加强了国会的监督权

位于卡尔斯鲁尔市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周二(112日)做出一项判决联邦政府原则上有义务公开回答联邦议员的提问,否则后者无法揭露政府内部存在的不良状况。但是如果质询的内容有可能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可以不回答。(案件号:Az.2BvE 2/11

该案件的原告是联邦议会的绿党议员及其党团。2010年,他们向联邦政府提出质询比如在金融危机期间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是否有失职行为、为什么德铁的铁路工程项目“斯图加特21”费用成本一涨再涨等。

政府不回应议员质询 违反知情权

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政府对绿党议员的回答不完全,甚至回答这违反了民众代表的提问权和知情权。该裁决首次明确:联邦政府不仅必须回答与政府机构职责相关的提问,还回答关于国有企业(如德国铁路下属机构(如联邦金融监管局)相关工作的提问。

法院院长Andreas Voßkuhle表示,今天宣布的裁决增强了议会的知情权。如果没有宪法的足够保障,那么在野党在联邦议会的工作就不可能见效,公众也不可能有效地监督政府。

绿党多次向政府询问关于德铁项目“斯图加特21”的问题联邦政府经常不予回答,理由是这是企业事宜
而根据现在的判决,联邦政府原则上必须回答关于国企(全部或大部分属于联邦)的提问。德铁属于这一类,因为联邦是德铁的唯一股东,并且可以影响其业务政策。

唯一例外的是,如果问题涉及商业机密,公开这些商业秘密会对企业价值有负面影响,影响国家利益。这时政府可不予回答。

拯救银行到底花了纳税人多少钱

对于联邦金融监管局在金融危机时期是否起到监管作用的问题,联邦政府拒绝回答。当时面临破产的银行得到银行拯救基金会资助(来自纳税人),却还能给银行家派发了共计50万欧元的工资和分红。绿党想知道,那些工资和分红里边有多少是来自国家资助。联邦政府拒绝回答,理由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法官认为,联邦政府对金融监管局负有责任。而且绿党2010年底提出质询的不会再对2005年至2008年的银行金融危机“造成市场负面反应”。

法院裁决,联邦政府必须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联邦议会对政府如何使用税收收入的兴趣,比政府保密更重要。

【大纪元20171108日 记者祝兰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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