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雇员年假时间应与年长雇员相同

德国联邦劳动法庭日前判决,公共服务部门(öffentlicher Dienst)的年轻雇员可以和年长雇员享受同等长的假期,每年30天。此前德国法律规定,30岁以下公共服务部门雇员享有26天假期,30岁至40岁雇员为29天,40岁以上雇员30天,因为“年长者需要更多休息”。联邦劳动法庭认为,这构成了对年轻雇员的歧视,因为30岁和40岁以上雇员并没有更多的休息需求。此判决有可能对其它行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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