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医疗保险将支付部分眼镜费用

戴眼镜的人注意了,以后公立医疗保险公司将为配眼睛付钱了,当然付款的前提是配镜者的屈光度要达到一定条件。

德国联邦议院加强了治疗器械和辅助器械供应(HHVG)法规:如果公立医疗保险公司用户由于近视或远视需要配眼镜,当屈光度超过六时(6D)保险要支付眼镜的费用。散光达到四以上(4D ),由保险公司支付眼镜费。新法规预计三月中旬左右生效。

德国盲人联盟(DBSV)对法规的变更表示支持。联邦卫生部部长Hermann Gröhe也表示,在一个老龄化社会,对于治疗及辅助措施的支持越来越重要。

大约2003年以前,拥有法定医疗保险的视力问题患者有权要求保险支付眼镜费用。后来规定医疗公司承担的眼镜费用的适用范围缩小了。一般根据规定,如果佩戴眼镜后投保人最大只能达到30%的视力水平,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眼镜费用。而那些不戴眼镜看不清、但戴上眼镜后视力能改善到30%以上的投保人,需要自己承担眼镜费用。

不过,也有的人表示,新法规也起不了太大作用。根据配镜师和验光师中心协会(ZVA)的统计,在德国约有4120万人需要戴眼镜等视力辅助工具,其中最多只有140万人可能通过新法规受益。

此外,医疗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治疗视力的激光手术费用。在德国,进行这种手术的费用大约是每只眼睛1800至2800欧元。

大纪元记者莎莉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王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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