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生育 德国拟出“祖父母育孙假”

根据“育孙假”草案,在员工人数超过15人的企业里,祖父母们有权提出休“育孙假”,以便回家照顾孙儿、孙女,此期间企业不能够辞退他们。即使孩子的父母已在休育儿假,祖父母仍旧可以提出休“育孙假”,只是此期间祖父母不能获得政府发放的育儿津贴。

除此之外,父母的育儿假规定也有望变得更加灵活。目前德国规定,孩子出生后,父母可休三年的育儿假,直到孩子3岁。父母也可以拿出其中的12个月,在孩子3到8岁期间再休。家庭部长施罗德提出,育儿假应该更加灵活,以满足不同的情况,在新草案中,父母可以在孩子14岁之前,自由分配育儿假中的24个月。

据政府统计,目前在德国51%的家庭里,祖父母都承担着看护孙儿女的责任。施罗德在今年3月份就提出了新的草案,希望面对这一社会现实,更好地帮助父母照顾孩子。专家认为,此举保障了祖父母照顾孙儿女的权利,与德国退休年龄增至67岁相适应,也能有效分担父母的育儿压力,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德国生育率。

但反对派提出,这样的规定将不利于企业的正常人事安排运转。真正能够帮助父母和企业的措施是,建设足够的全日制幼儿园。

大纪元记者王亦笑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贾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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