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苹果之子战胜美国苹果 侵权之争落幕

2011年波恩南部开了一家咖啡店,女店主Christin Roemer希望为带孩子的母亲提供方便,让母子都可以轻松愉快地在她的咖啡店玩耍、吃自己烘烤的苹果蛋糕、喝咖啡,因此她不仅给家长提供喝咖啡的地方,也给孩子提供玩耍的游戏间。

申请专利引来苹果

女店主给自己的店起名“苹果之子”,据她自己对媒体透露,这个灵感来源于咖啡店旁边的苹果园。为此,她参与设计了一个图标:一个红苹果里镶嵌着一个小女孩的头像,下面是“苹果之子”的字样。

这名店主当年33岁,她很有远见,因为她不仅打算开一家咖啡店,还想开很多家连锁店,并且打算经营这个品牌的儿童衣服、玩具和其它用品。于是,她到位于慕尼黑的专利保护局为自己的“苹果之子”递交了保护申请。也许就是这个申请给她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也让她因此名声大震。

她的专利申请交上去以后不到半年,收到美国苹果集团的来信,指出她侵权,认为她的图标设计与苹果品牌的那个像被咬了一口的苹果设计“高度近似”,损害了苹果电器的专利,请她不要再使用这个图标。

刚开始,她以为这是陌生人的恶作剧,一个如雷贯耳的全球大公司怎么会把她放在眼里?冷静下来后,她没有退缩,没有被吓住,而是请了一位律师。因为她坚信,她的品牌设计与苹果电器产品的设计完全没有雷同之嫌。

之后这两年里,她给孩子妈妈们端咖啡的时间大受影响,因为她花了很多时间、精力去处理这个侵权纠纷。双方曾经一度达成协议,苹果之子的图标只能用于咖啡杯、儿童玩具,但不得用于电子消费品。对此,她没有异议,电子消费品原本也不是她的发展方向。不过,苹果要求她对此保持沉默,她不愿接受这个条件,因此没有签字同意。

就在她等待事态进一步发展时,慕尼黑专利局日前告诉她,美国方面撤诉了,也就是说苹果之子的品牌完全没有限制了。不过,律师告诉她,因为这个案子并不是由法庭宣判,因此从理论上来说,随时有可能再起波澜。当然实际上,这样的可能性很小。

对于这个意外的结局,女店主觉得非常高兴,这两年的时间、精力和几千欧元都没有白费,她终于赢得了自己品牌的自由使用权,小女子终于打败了大巨人。其实她本人也不排斥苹果,自己也有一部老式苹果手机。不过她并不想买最新的,她说,并不是因为这场纠纷,而是因为不喜欢新苹果的设计。

广告足够多 可以开业了

现在,官司结束了,她终于有时间,可以考虑扩建店铺这些问题了。由于这场纠纷,女店主在全国,甚至国际上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这给她今后的生意先声夺人地做了很多铺垫和广告,想必今后的生意会比这场官司容易。

波恩苹果之子咖啡店的地址是:Argelanderstrasse 48,53115 Bonn。

大纪元记者余平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贾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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