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破产 储户存款怎么办

欧盟于2010年规定,存款10万欧元以下的小客户在银行倒闭时应得到全额赔款。但没有规定各国需要未雨绸缪,提前建立一个救急基金。这次的规定更为详细,各个国家的救急基金金额应达到此国所有银行存款总额的0.8%。目标是十年内欧盟国家所有救急基金总额达到600亿欧元。

这次规定给小客户带来的另外一个好处是,银行破产后,不需等待最长20个工作日,而最多七个工作日就可将存款拿回。如果客户需要这笔钱来支付日常生活花费,那么只需五个工作日。

10万欧元是界限

10万欧元存款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每日新闻》报道,一家企业咨询公司调查结果显示,德国有100多万个百万富翁。这里的资产包括房地产,各种票券以及保险金。但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银行帐户上的存款。

两年前欧盟规定中并没有写明,储户存款10万欧元以上的这部分如何处理。这次规定,从2016年开始,银行倒闭时,第一位需要承担责任的是银行股东,第二位的是借贷债权人,第三位是拥有大额存款的储户。当然还是会给储户留下10万欧元,但是超过的部分就有风险了。

在德国,情况有些复杂,有些银行提出全额赔偿,比如储蓄银行(Sparkasse),各地的储蓄银行都独立经营,一家银行破产,不会牵连到其它银行。而一家破产,却有全体储蓄银行做担保赔偿储户。为赢得客户,储蓄银行打出的口号之一是,银行破产时,赔储蓄金额没有上限。Volks- und Raiffeisen银行也是如此。

但是专家质疑,这种承诺并没有法律保障,如果储蓄银行无力赔偿,政府是不会为其背书的。

专家建议,为了保险起见,最好将钱分别存到不同的银行,每个帐户中的金额都不要超过10万欧元。这个上限不是针对一个储户,而是针对一个帐户。

欧盟决定,每个国家只负责本国的银行。这一点尤其对德国有利,因为德国经济状况在欧盟内最佳,如果盟国互相帮助,德国就要为其它国际的银行破产掏腰包,最后还得纳税人买单。

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外国银行的德国分行破产,储户需要去找外国政府。比如一家法国银行在法兰克福的分行破产,那么德国储户必须找法国政府拿回存款。

大纪元记者文婧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贾南

Pin It on Pinterest

Share This
返回顶部
大纪元德国生活网简介 | 授权与许可 | 版权©2016年大纪元德国生活网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