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个看厕所的“小人物”将清洁公司告上法庭,不仅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份不多也不少的额外“工资”,也让公众知道了上面问题的答案。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一所位于北威州Oberhausen市购物中心的厕所由一名女清洁工看管,她并不是这个购物中心的雇员,而是隶属一家清洁公司。
很多人以为,放在盘子里的钱是给清洁工的小费,或者说,起码一部分是小费,但是这家清洁公司的规矩是,所有的钱都由公司收走,清洁女工不会得到一分钱,只是从公司领一份每小时5.20欧元的固定工资。
在这位女雇员在此工作的两个月里,上厕所的人你一欧元,他几十欧分,一共往盘子里扔了三万欧元,一天下来平均500欧元。
清洁工认为公司把钱都拿走不公平,因为这些“盘中钱”是上厕所的人给的小费,因为有20几名员工参与这项工作,所以她认为自己应该得到这笔钱的二十分之一,也就是1500欧元。
清洁公司则认为,这笔钱使用厕所的费用,所以应该属于雇主,即这家公司。
在Gelsenkirchen劳工法庭上,双方最后各自退一步,达成协议,清洁公司给女雇员1000欧元。
大纪元记者诸葛林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