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也可注册商标 德国商界官司不断

为了保护自家的产品不被抄袭,申请专利是最有效的方法,比如一个特殊的外形,一个特别的创意,都可成为申请专利的理由。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颜色也可以申请专利。对,没错,就是颜色,而且这个颜色并不需要和什么数字、字母或者图案相结合,单纯的颜色就可以被一家企业通过专利“据为己有”。

◆ 黄色=Langenscheidt字典

在德国学过语言的人大多买过Langenscheidt的字典,Langenscheidt是慕尼黑的一家出版社的名字,其标志是黄底上一个蓝色的L,乍看起来好象瑞典国旗的颜色,只不过蓝色和黄色的比例需要颠倒过来。

早在1956年,Langenscheidt就在德国专利局为黄色申请了专利,这意味着从此以后,这个行业的其它机构不得使用这种黄色,这不仅仅涉及到字典,也包括和语言相关的产品,比如学习语言的书、软件等等。

Rosetta Stone公司,这个从大洋彼岸的美国来的“客人”,大概是没有提前打探好主人的偏好,顶着自己黄色的封面标志就走上了德国市场。

这家公司提供各种语言班,也卖学语言的软件,可以说从事的是和语言相关的业务。其标志性颜色也是黄色,而且和Langenscheidt的黄色几乎一模一样,肉眼看不出区别。

2012年,Langenscheidt以侵犯了其对黄色的专利而把Rosetta Stone告上法庭。位于慕尼黑的联邦专利法院去年为Langenscheidt撑腰,认为这种黄色是Langenscheidt的专属颜色,Rosetta Stone不能再使用这个颜色。

Rosetta Stone不服,向联邦法庭提出申诉。2014年9月,德国联邦法院的第一民法庭驳回了其申诉。

◆ 什么样的颜色才可申请专利

不是什么颜色都可以申请专利的,德国商标法中对这方面的规定特别严格。只有大部分民众将一种颜色和某个企业联系在一起,才能申请专利保护。原因是,和词汇以及图案相比,色彩天生不足,种类太少,不可能有无限的创意。一旦一种颜色被申请了专利,就会涉及不少也使用这种颜色的企业,所以要慎之又慎。

在Langenscheidt和Rosetta Stone的官司里,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就是这个。Rosetta Stone称,在双语字典和语言教学中,黄色是大家经常使用的颜色,不能和某个机构联系起来;另外,Langenscheidt自己也并没有始终使用这一种颜色,以前使用的黄色就比现在的颜色浅很多。

Langenscheidt则表示,这种黄色在德国已经深入人心,看到一本黄色的字典,连字都没有看清时,人们就自然联想到了Langenscheidt。至于以前的黄色和现在的不一样,恰好Langenscheidt的律师就是位72岁的长者,他现身说法道:“我这个年龄的人那个时侯就已经使用现在这种黄色的字典了。”

◆ 德国法院:红色≠德国储蓄所

不同行业都有企业对红色情有独钟,比如通讯业中的沃达丰,交通业中的德国铁路,餐饮业中的可口可乐,在德国银行业则是储蓄所(Sparkasse)。

在德国,储蓄所遍布全国大大小小的城镇,鲜红的字母S上加一个红点,它的标志随处可见。2002年,储蓄所申请将红色作为商标注册专利,但被商标局拒绝。直到2007年再次申请时才同意,因为当时的一项消费者问卷调查显示,67.9%的人看到红色会联想到储蓄所,商标局认为,这个数字足以证明这种红色是储蓄所的标志颜色。

这引起了两个“外来户”的不满,奥地利的Oberbank AG银行和西班牙的Santander银行使用的红色和德国储蓄所的的非常相象,而且它们在德国也有分行,自然想继续使用红色作为标志颜色。

这两家银行质疑,67.9%这个比例太低,70%才够。于是他们将德国储蓄所告上法庭。

德国联邦专利法院一开始采用了奥地利和西班牙两家银行的说法,判定德国储蓄所不能一人独享红色。

◆ 欧盟法院:需看多种因素

为保险起见,法院又询问了欧盟法院。2014年6月,欧盟法院给出了一个非常全面的回答,让德国人又看到了希望,但也把事情搞得比较复杂。

欧盟法院认为,不能只看上面提到的人数比例,还要考虑这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使用这种颜色的时间长短,以及为了给这个颜色做广告投入了多少资本。

不管怎么样,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束,德国储蓄所目前还是有希望保住这个专利的,只是还需要给法庭提供不少证明。

这是近几年来Sparkasse进行的第二大商标纠纷,第一大纠纷和颜色没有关系。八年前,这家银行已经为了名字而打过一起官司了。那个时侯,有些银行也想改名为Sparkassen,但他们并不打算象Sparkasse一样把盈利投入到非盈利性的事业中去。

◆ 紫色=Milka巧克力

紫色的牛从来没有在自然界里出现过,但是在Milka巧克力包装上处处都是这样“稀有”的牛。如果有朝一日突然变成了黑白相间的奶牛,可能有人还会觉得很奇怪,是不是印刷出了问题。

Milka巧克力包装上不仅仅牛是紫色的,其背景也是紫色的,这种颜色已经成了这个品牌的代言人了。一项调查显示,90%的消费者看到紫色,就会想起Milka巧克力,当然这仅仅局限在糕点和巧克力一类的食品中。

Milka使用紫色的历史由来已久,从1901年就开始了,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1998年,Milka生产者Kraft Foods公司将这种颜色当作商标进行了注册,从此以后同行们就不能再用这种颜色了。

这个颜色曾经被一家糕点厂侵权。下萨克森州Verden市的一个名为Hans Freitag的饼干糕点厂将紫色用在了一个500克的饼干袋上,也是作为背景颜色。Kraft Foods将它告上法庭。

不来梅的州高等法院判Kraft Foods获胜。Hans Freitag不服,上诉到联邦法院,2004年10月的判决仍判Milka获胜,即除了Milka,其它厂家的巧克力和糕点包装都不允许使用紫色作为背景颜色。

 ◆ 颜色=商标:这合理吗?

和其它专利不一样的是,颜色不是什么人想出来的,而是天然就有的,申请商标将一种颜色“据为己有”,这虽然合法,但是合理吗?

那些注册了颜色商标的大公司认为,当某种颜色被赋予了某种意义的时侯,那么就应该受到保护。

但是从不断出现的诉讼案来看,很多人认为这不合理。比如Verden厂家的律师就批评说,如果颜色都可以当作商标来登记的话,那么几个大公司就可以把彩虹的颜色瓜分了。

赤橙黄绿青蓝紫,再加上每种颜色还都有深浅不同的色调,看来这些“颜色”官司,还会继续打下去。

◆ 各国对单一颜色商标的态度

明确规定单一颜色商标可以注册的国家和地区: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和香港等。

明确规定单一颜色商标不能注册的国家:保加利亚、巴西、巴拉圭、日本和葡萄牙等。

其它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注册。但近年来各国法院和商标注册机构越来越多地面临单一颜色是否能受到商标法保护的问题。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只要单一颜色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特殊功能,就可得到法律保护。

(Getty Images)

(Getty Images)

责任编辑: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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