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案例:道清洗打滑 居民摔伤需自负责任

据《南德意志报》消息,现年51岁的慕尼黑男子住在Oskar-Maria-Graf-Ring这条街的一套出租公寓里。2009年7月,他在楼梯间里湿漉漉的地面上滑了一跤,不幸造成右上臂骨折,而且骨头碎片从正常组织中戳了出来。该男子立即就医接受了手术治疗,但从此后一直饱受疼痛之苦,行动严重受限,而且还经受着抑郁的折磨。2010年,他就因为失去工作能力而提前退休,他被评定为50%严重伤残。

该男子进行了投诉,楼梯间的地面在他摔伤之前刚刚清洗过,很滑,但没有立警示牌。他要求获得8万欧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外加收入损失赔偿,以养老金的形式每月支付947欧元,直到2031年。这是其正常收入与现在所领养老金的差额。但房东的第三责任保险只预支了3500欧元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另外补贴了140欧元的医疗证明费用。

该男子觉得如此低的赔偿不可接受,遂将房东告上法庭。但法庭判决道,尽管他在楼道里走路时很小心,以免发生事故,但他没有抓紧扶手,所以这次事故他自己要负全责,因为打滑的危险是显而易见的。

证人称,在原告滑倒的时候,楼梯间里非常湿,而且这很容易察觉出来,因为到处都是大面积的、潮湿发亮的地面,楼道也里有充分的照明。证人表示,清洗这个楼梯间的时候一直都是这样的,这次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此外,清洁剂的气味很浓,一般都能闻得到。

根据这些证词,法官认为,原告居民不仅可以从气味,而且可以从湿漉漉的地面来察觉有打滑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抓紧扶手。原告的上诉请求也遭到驳回,因此该判决立即生效(案例编号:454 C 13676/11)。

大纪元记者张子谦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王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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