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房租上涨 柏林率先启动新法

柏林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从6月1日开始,“房租价格制动法”在首都正式生效,而其它联邦州还在观望中。

房东、房客现在应该注意啥

新法改变了现有的租房规则,“房租价格制动法”主要有两点:

1、新缔结的租房合同中,租金涨幅不得超过当地标准房租(Mietspiegel)的10%。标准房租可在柏林政府网站上查询,网址是www.stadtentwicklung.berlin.de。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租房情况都是一样的,新法规也有局限。例如,新建成的房子和彻底维修过的房子是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已经缔结的房租合同也不在新规定适用的范围内。所以即使在这部分合同里规定的房租过高,新法规也无能为力。

2、在“房租价格制动法”中,关于租房中介费的规定也有了根本变化。新法规定:谁找中介,就由谁承担中介费。以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大多情况是房东通过中介公司出租自己的房子,中介费由房客负担,中介费的额度一般相当于两个月冷租租金。但新规定是按照“谁找中介谁承担”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房东去找中介公司,那么房东就要支付中介费。这样一来,在租房时很多房客可以省下中介费。

不过,也有人认为这部新法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德国住宅、不动产企业联邦协会主席Axel Gedaschko表示,(新法规)可能会让住房市场变得更紧张。如果房东觉得,出租房子不再是合算的买卖,可能很多人就不再出租房子,而是选择卖掉它。

哪些州跟进?哪些州拒绝?

目前,“房租价格制动法”预计实行的有效期是五年,效果如何还要看未来发展。该法规主要在人口密集、房租价格居高不下的地区实行。各个联邦州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何时实施这部新法规。

北威州紧随柏林之后,将于7月1日起实行该法规,巴符州、不来梅、莱法州也计划在今年夏天开始,主要是在房租偏高的大城市。汉堡城市发展规划部长Dorothee Stapelfeldt最近表示,计划今年秋季前也加入到实行“房租制动法”的行列中来。下萨克森州预计将等到2016年。

在一些房屋富余、房租增幅也不大的地区,基本不会采用新法。例如,梅前州目前没有计划要实施,萨安州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实施,因为这里的房屋市场上有很多空屋,房租普遍也不高。有观察家分析,根据萨尔州的房屋市场情况,该州也不会实行。

除了上面提到的联邦州外,剩下的联邦州都还在考虑要在哪些地区实施,引入的日期目前还未知。

大纪元记者穆华报导

责任编辑: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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