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德国市长大人的钱包 看看外快有多少

近日,北威州的几大媒体都相继公开了市长的副业收入情况,我们看看北威州的几个城市,几位市长大人的外快收入到底有多少。

多特蒙德市长斯劳(社民党)

斯劳(Ullrich Sierau) 在多特蒙德11家企业(如储蓄银行、RWE公司、医院等)都有兼职头衔。2011年,除了正常的市长工资外,他一年的各项兼职收入共10.7万欧元。但是,这笔收入不允许他全部归为己有,这笔收入的大头6.47万欧元他必须上交市政府,余下的4.27万欧元才属于他的个人收入(是毛收入)。

米尔海姆女市长穆勒菲尔德(社民党)

2011年,穆勒菲尔德(Dagmar Muehlenfeld)的兼职总收入是19.36万欧元,其中的18.39万欧元她必须上交给市政府,余下的9700欧元归入她个人的毛收入里。她和斯劳一样,也在本市11家企业中有兼职头衔,不过,她允许得到的兼职收入却比她的同事——多特蒙德市长斯劳少得多。

埃森市长帕斯(社民党)

2011年埃森市长帕斯(Reinhard Pass)的兼职收入总额不多,但真正能放到自己口袋里的钱却也不少。他去年的外快共3.68万欧元,其中需要上交给市政府9200欧元,其余的2.76万欧元都属于他个人的毛收入,相当于米尔海姆女市长的三倍。

计算标准很难划定

从北威州的几位市长兼职收入来看,差别是很大的。最简单的一个公式就是看他们在什么样的企业中兼职。

一般来讲,北威州市长一年的兼职收入中的6000欧元可作为职务津贴归为个人收入中,超过6000欧元的兼职收入都应该上交给市里。但是有例外,比如,在储蓄银行作为董事会成员的外快收入,他们就可以全部归为个人收入中。

比如,多特蒙德市长斯劳,他是席勒家族基金会的董事长和总监事,他在基金会的年收入是3.56万欧元。虽然他担任着该会董事长,但仍属于兼职,因为他的日常职务是市长,所以,这项收入的80%可归为他的个人所得,20%则须交给市政府支付他的办公支出。

纳税人协会呼吁:取消例外

北威州纳税人协会对各市政府有例外的做法很恼火,他们呼吁“每个市长只能有最多6000欧元的兼职收入,不能再多!”该协会指出,每一位市长事先就已经知道他要兼什么职、会有什么兼职收入。这是这个市长职务带来的,所以应该交给市政府。

“透明德国”莱茵地区分会的反腐败专家里格尔也有对媒体发表了类似观点。他认为市长不应有太多赚钱的兼职职位,并提议规定一个统一兼职收入标准以防微杜渐。

也有“透明”市长

当然,也有一些市长对自己的收入非常坦白,比规定的要透明得多,雷克林豪森市长潘特福德(Wolfgang Pantfoerder,Recklinghausen)就是一例 。他今年四月份把自己的收入公开在一份新闻公告中:他说,自己的工资是根据居民人口而定,他属于B组8级,月工资为8999欧元。他在公告中还公开了副业外快收入。

现年62岁的潘特福德去年的兼职收入为3.8万余欧元,其中2.48万须交给市政府,余额1.3万欧元属于他的个人收入,而从这1.3万欧元中他捐出了4000欧元。另外,他还参与多项公益活动,担任义务职务,而这些义务兼职他没有报酬。

大纪元记者钟鸣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贾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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