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旅客入境禁令延长至6月15日

近日,荷兰内阁通过了一项欧盟关于延长入境禁令至6月15日的提案。

欧盟自中共病毒爆发初期颁布了一项禁止非必要入境欧盟的旅行禁令。荷兰本国的入境禁令最初于3月19日起开始实施。目前荷兰内阁遵从了欧盟的建议,将解禁时限推迟了一个月。

荷兰司法安全部部长表示,荷兰将继续收紧从第三国入境荷兰的条件,以防止中共病毒疫情反弹。允许入境荷兰的旅客包括:

• 欧盟公民(包括英国公民)及其家庭成员、挪威、冰岛、瑞士、列支敦士登及其家庭成员;
• 根据欧盟第2003/109/EC号指令,持有居住证或居留许可的欧盟外第三国公民;
• 根据其它欧洲法律或欧盟成员国本国移民法获得居住权的欧盟外第三国公民;
• 持有长期居留签证的人,包括持有临时居留证的旅客;
• 履行关键职能的旅客,如医疗专业人员、边境工作人员、后勤人员、外交官、军事人员、国际和人道主义援助工作人员;
• 请求庇护和国际保护的旅客;
• 因人道主义原因而被荷兰接纳的旅客;
如果荷兰边境检查部门认为旅客入境荷兰的理由并不充分或者不在特许行列,边防人员则会根据《申根法》第1(e)段第6条拒绝旅客入境。这就意味着:
• 持有短期旅游签证的外国旅客,除特殊情况外,不可入境荷兰;
• 免签(短期旅游签证)的外国旅客,除特殊情况外,不可入境荷兰;
• 持有有效申根签证的旅客,除特殊情况外,不可入境荷兰;
• 无需长期居留签证的来自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的旅客,除特殊情况外,不可入境荷兰;
• 持有过境签证的旅客则不在限制行列。如果旅客持有前往第三国的旅行机票,可以入境荷兰并从史基浦国际机场直接前往第三国;
• 持有短期居留签证(MVV)的旅客,也在特许行列,可以入境荷兰。

荷兰司法部门公布了旅客获得入境许可的特殊情况。例如,需要探望身患绝症的家庭成员或参加葬礼的旅客可以入境荷兰。适用此项规则的家庭成员限于直系亲属(伴侣和子女)及非直系亲属(孙辈)。

荷兰移民局建议其他旅客如需入境荷兰可向移民局咨询申请短期居留签证的相关事宜。

【大纪元2020年05月28日 记者安清荷兰报导】

责任编辑: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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