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组织:荷兰对所属海外公司贿赂打击力度不够

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最近表示:荷兰应该更多的参与反对荷兰公司海外的腐败活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报告指出,荷兰从2001年起就已经加入“打击海外公职人员在商业交易中贿赂腐败经合组织公约”以来,尚未为任何一人或任何一个公司定罪。在已知的22项荷兰企业在海外腐败活动的指控中,有14项还没有开始展开调查。仅有两项进入诉讼。部份原因是资金缺乏。在上述的22个指控中,有12个属于没有注册地址的“信箱公司”。 荷兰安全司法部说,政府已经在采取措施调查海外贿赂案件,今年年初就出台了一项法案,旨在对国外贿赂腐败采取更高的罚款和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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