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房屋租赁新法规解读

其实新法案最大的变化是给予了房东在房租上的决定权,而在过去,通过合法途径出租的房屋必须通过多方协商来决定房租。此外,新法案允许房东在制定房租时,将“资金成本”等因素加入房租——目前的资金成本大约是房屋市价的4%(新房市价由房屋购价决定,旧房市价则由附近同类型房屋的均值决定)。

新法案允许房东取消租赁合同,但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房客(旧法案不允许),而房客退房需提前通知房东的最短时间也从3个月减至一个月。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新法案中,租赁期满的房屋不会自动续约。

新法案给了房东更多的优惠。它不仅将房东的收入中可以获得免税的额度从2万1千瑞典克朗提高到4万瑞典克朗,而且如果房客向租赁房屋监督机构Hyresnämnden投诉房租过高胜诉,房东只需要降低房租,无需像旧法案一样退还以前多收的房租。值得一提的是,现有的租房合同在未到期前不受新法案影响。

大纪元记者姜云清瑞典报导

责任编辑: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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