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第一例在押犯人获得解除工作赔偿

马丽琳最终获胜。她获得了违反“通知终止”(préavis de licenciement)赔偿521欧元、相当于带薪休假的赔偿52欧元、还有“不遵守解雇手续”赔偿521欧元。她还获得了3千多欧元的损害费和2358欧元的迟发薪水和带薪休假费。

正常情况下,在企业和监狱行政管理下的犯人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也不存在工作合同一说。但犯人与监狱之间的“保证书”决定了他的工作范围。监狱的犯人不享受最低基本工资SMIC、带薪休假、失业保险、补偿金和病假等待遇。

在监狱里不存在被解雇的问题,但有工作的“许可”和“解除”许可一项。

律师Fabien Arakélian认为该案例的成功索赔,对所有在押犯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他呼吁公共职能部门抓住解决监狱工作问题的时机。

大纪元记者周永毅法国报导

责任编辑: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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