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司法新议案:协议离婚无须法官裁定

标题为《21世纪司法》的这项报告,是由同名的工作组在法国最高法院顾问Pierre Delmas-Goyon先生的主持领导下完成的。报告建议:对于不涉及子女抚养权及共同财产分歧的离婚双方,其协议离婚应交给具有司法裁定权力的书记官来处理。

据调查统计,在法庭案件中有80%属于家庭案件。面对当下司法积案太多的困境,法官们已经普遍认同进行司法革新和简化程序的必要性。尤其是,那些具有专业素养与高度司法认知的书记官,对于司法裁定程序的深奥与复杂已经了如指掌,他们完全有能力应对和分析这些卷宗。

不过,尽管在该提案报告中,已充分考虑到保证双方利益平衡,但担忧与疑虑依旧随之而来。家庭民事法律的律师忧虑法官的缺席,有可能导致夫妻双方协议的弱化。

巴黎律师工会称,这项提议是“在能够保护国民利益时候,特别是在关乎其权利的方面,政府却自动请辞”,“之前通过同性婚姻,而如今弱化离婚控制,这是自相矛盾”。司法工会联盟(USM)主席Christophe Regnard认为,“我们将要面临对于解除婚姻只不过是服从一些形式的过场”,因为“有司法权的书记官并不能提供等同于法官的权利保障”。而USM国民秘书Marie-Jane Ody女士直截了当地指出,这项提议实际上是出于政府财政紧张而无力聘用充足法官的捉襟见肘的现实。

不管舆论如何,关于这一论题将于1月10、11日在巴黎的教科文组织座谈会上再次进行深度的辩论。届时将有法国总理埃罗出席,让我们对辩论结果拭目以待。

大纪元实习记者启心法国报导

责任编辑: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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